文姚丽、任娜编著出版《延安时期教育与儿童保育法律文献汇编》

 时间:2024-12-04 08:46:42来源:中国公益新闻网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百年社会保障制度及实践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建立了普惠性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新时代中国社会保障事业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延安时期的社会保障制度及实践为新中国的社会保障事业奠定了基石,为当代社会保障制度及实践提供了实践智慧及历史镜鉴。

文姚丽、任娜编著出版《延安时期教育与儿童保育法律文献汇编》

内容简介

教育与儿童福利是我国特色社会福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新时代儿童福利与教育的高质量发展,有待从历史的维度总结中国共产党百年来教育与儿童福利制度的变迁与历史演进。延安时期的教育与儿童保育在中国教育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确立了抗战时期与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的教育方针、教育内容、教育制度和教育方法,是革命根据地教育与儿童保育事业大发展和成熟时期,奠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各革命根据地教育事业发展的根基,也奠定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教育与儿童福利制度及实践。继承和发扬延安时期教育与儿童保育理念,对于推动当前教育改革,创造性地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考虑到社会保障学和教育学科发展的需要,以及教育与儿童福利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有必要对延安时期的教育与儿童福利的法律文献做以全面详细的归类整理,为教育与儿童福利高质量发展提供历史镜鉴,同时也为学术理论界、教育部、民政部等相关部门提供参考。

中国的近现代幼儿教育始于20世纪二、三十年代,当时的幼儿专家开始不断探索我国幼儿教育的道路,开展幼儿教育理论的研究并付诸实践,其中有很多成功的实践。延安时期的儿童保育开创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儿童保育事业,延安时期的保育院积累了集体教养幼儿非常丰富宝贵的经验,对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幼儿教育提供了可贵的借鉴。我国著名教育家徐特立认为“保育工作和儿童教育工作,应该进行科学研究,并分配有经验的、有学识的、有能力的干部去领导这一工作,保姆和小学教师,应该提高他们的学识能力.........托儿所应该有总的领导机关。”

《延安时期教育与儿童保育法律文献汇编》按照社会保障学的体例结构,主要收录了抗战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1937—1949)陕甘宁边区、陇东地区、南梁等陕西、甘肃、宁夏各地教育与儿童保育的法律文献,主要内容包括:教育综论、关爱妇女与儿童、儿童保育与托儿所、小学教育、中等教育、社会教育与干部教育等方面的法律文献。每部分内容按照历史时间顺序,分别呈现陕甘宁边区、南梁革命根据地、陇东革命根据地等地域范围相关教育方面的法律文献汇编。

目录

作者简介

文姚丽,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副教授,退役军人事务研究院研究员,红十字运动与人道主义研究中心负责人。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社会保障专业博士,东京大学综合文化研究科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清史所访问学者,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访问学者;主要从事中国近现代社会保障史、社会保障理论与政策、红十字与人道主义、慈善公益等研究;兼任中国灾害防御协会灾害史专业委员会理事、中国社会保障学会慈善分会理事、中国社会史学会慈善史专业委员会理事、中国社会保障学会青年委员会委员。曾获陕西省第十二次哲学社会科学奖著作类三等奖,获中国社会保障学会第一届科研三等奖,获教育厅、民政厅等多项厅局级奖项。主持教育部等科研项目10余项。出版个人专著《民国时期救灾思想》(人民出版社,2014年)1部,译著《福利国家的变迁:比较视野》(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9年)1部,曾在《中国人民大学学报》、《华中师范大学学报》、《南山大学亚洲·太平洋研究中心学报》《Journal of Social Welfare History》等期刊发表论文多篇。

任娜,副研究员,民政部社会福利中心评估监管服务部主任,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博士,德国汉堡大学经济社会学院访问学者。长期从事养老服务理论与政策研究,曾参与研究和起草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养老服务法等法律法规;参与起草“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规划、农村养老服务等政策文件;起草行业标准《老年人能力评估》(MZ/T-2013)和北京市地标《养老机构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规范》(DB11/T2054-2022);组织开展老年人监护等课题研究,研究报告获民政部政策理论研究二等奖;在《中国物价》《中国民政》等期刊,以及《社会保障绿皮书》等书籍发表个人成果十余篇。

编辑:洪梅 审编:益申合

中国公益新闻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来源注明“中国公益新闻网”的所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公益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公益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公益新闻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我方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5个工作日内告知我方。

4、联系方式:中国公益新闻网 电话:010-57256752  电子邮件:4509524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