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6月14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雷昕 实习生 熊晓宇 通讯员 刘育华 )记者今天从长沙市地税局获悉,近日在微信朋友圈疯狂流传的“7月1日起湖南省车船税要上涨”的消息不实。
“目前没有任何关于7月1日车船税要上涨的文件依据”,长沙市地税局财产行为税处李景平介绍称,目前车船税征管主要是依据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以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湖南省车船税实施办法》。
根据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属于车船税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收取保险费时依法代收车船税。
车船税实行定额征收,车辆的具体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规定的税额幅度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湖南省明确乘用车(普通家轿)按排气量分档,每年车船税税额标准为120元至4800元,商用车中的中型客车、大型客车年纳税额标准分别为480元、600元。从2012年1月1日至今,湖南省一直是执行这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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