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教师假期饮酒纪委书记遭免职?竟是谣言!

 时间:2016-10-16 18:25:13来源:中国公益新闻网

  近日,“山西长治屯留一中24名教师放假后聚餐饮酒,被县纪委通报批评”一事引起了广泛热议。14日,网上有消息称,由于对屯留一中教师聚餐“主观臆断、生搬硬套做出通报批评”,“屯留县纪委书记被免职”。不过,15日,经记者向山西省纪委核实,这一消息为假消息。

  网上流传的对于教师处罚的通报。(资料片)

  周末放假后聚餐饮酒,24名教师遭纪委通报

  近日,网络上流传一张来自报纸翻拍的图片显示,山西省长治屯留县屯留一中24名教师周末放假后聚餐饮酒,共花费1390元,即便是AA制付账也受到了纪委部门通报。

  屯留县纪委发布的通报称,2016年9月9日星期五,屯留一中南校区高二年级负责人段旭东、孙膑及22名高二年级班主任在学校放假后,到屯留县曙光商业街金海棠饭店聚餐且饮酒,其间共花费1390元,采取AA制付费。该事发生在绝大多数机关单位工作日中午时间,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责令段旭东、孙膑在全校教师大会上公开做检讨,对参与的其他22名班主任进行集体约谈,并对该事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

  当地媒体《生活晨报》微信公众号“晨报长治”10月10日的报道引述了该通报全文。该报道被转载后,迅速引发外界关注。关于“教师放假后聚餐饮酒是否应被纪委查处”,成为网友议论的重点。

  网友质疑“管太宽”,纪委称违反“禁酒令”

  有网友提出质疑:“不是说学校放假后吗?学校放假了,教师自费吃饭喝酒都不行?”还有网友称:“真的造成文中形容的那么严重的不良影响了吗?老师们教师节AA制聚餐,每人花费不到60元,这种普通聚餐也算是铺张浪费?纪委部门是不是管得太宽了?”不过,也有网友表示:“批评的该是饮酒,工作日不管有课没课都不该饮酒,毕竟老师是坐班的行业。”

  10月11日下午,记者就此事分别致电屯留县纪委以及长治市纪委。屯留县纪委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回应称:“首先是因为,他们是(9月)9日聚餐,9日咱们还没有放假,属于工作日。他们学校放假了,但我们机关单位都没放假。第二方面是,他们是中午饮了酒,在我们这边都有规定,工作日期间全体机关事业单位中午禁止饮酒,老师也属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此外,该工作人员还强调:“放假是学生放假,而老师则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该还没有放假。”

  据悉,此前,山西省纪委、长治市纪委均曾通报查处过数起类似国家工作人员中午聚餐饮酒案例。

  网传纪委班子被改组,经核实文件系伪造

  近日,网络上开始传播一则所谓“屯留县委关于县纪委不当处理屯留县一中24名教师的处理决定”,该“决定”称,县纪委接到有关人员的举报后,主观臆断、生搬硬套做出通报批评的错误决定。决定见报后,在全国范围内引发强烈质疑,且县纪委主要领导及整个县纪委班子不能启动危机应急处理,采取推诿拖延的方式,不能给社会一个负责任的交待。

  该“决定”还称,屯留县召开常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按程序免去屉世贵纪委书记职务,并改组县纪委班子,由纪委新班子会同县公安局、教育局对屯留县一中聚餐教师的聚餐原因、资金来源重新审议认定,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

  记者15日向山西省纪委核实,所谓通报文件系伪造,正在调查散布此假消息的来源。另外,屯留县委一工作人员也对媒体回应称,“这是假消息,县委办没有出过这个所谓的文件”。

  有媒体认为,教师聚餐被通报是问责的矫枉过正。学校虽然属于事业单位,但学校的性质终究跟行政机关部门不一样,就算是对学校和教师出台“禁酒令”,也不能机械地套用行政机关“禁酒令”那一套,在工作日的认定上要考虑到学校的特殊性。比如,寒暑假在法律上当然属于正常工作日,但对于老师而言,显然不能算是正常工作日,这是基本常识。

  (据新华社、人民日报、澎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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