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公开发布。2月26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相关情况。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在吹风会上表示,《条例》是我国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第一部专门的法规,首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明确了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制度,具有里程碑意义。
建设统一的全国碳市场,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绿色化、低碳化发展的重大制度创新。赵英民表示,全国碳市场不仅可以发挥市场在碳排放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还可以实现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有机结合,是实现全社会降碳低成本的政策工具,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重视。《条例》重点就明确体制机制、规范交易活动、保障数据质量、惩处违法行为等诸多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为我国碳市场健康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法律保障,开启了我国碳市场的法治新局面。《条例》的出台对我国双碳目标实现和推动全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具有重要的意义。
据悉,中国的碳市场是由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强制碳市场)、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自愿碳市场)组成,强制和自愿两个碳市场既各有侧重、独立运行,又互补衔接、互联互通,共同构成了全国碳市场体系。
全国强制碳市场启动两年半以来,总体运行平稳,制度规范日趋完善,市场活跃度逐步提升,碳排放数据质量全面改善,碳排放管理能力明显提升,价格发现机制作用日益显现。今年初,全国自愿碳市场开始以来,运行总体平稳。全国碳市场在促进企业减排温室气体、推动行业绿色低碳转型高质量发展的同时,也为全社会开展气候投融资、碳资产管理等碳定价活动锚定了基准价格,推动社会各界关注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积极参与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的低碳化、绿色化,从而推动全社会的绿色低碳发展。
赵英民表示,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以本次《条例》出台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相关政策配套制度完善,保障市场健康平稳有序运行,严格依法管理规范操作,积极推进碳市场的建设,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建设美丽中国作出贡献。
编辑:郑逢善 审编:ZMX
中国公益新闻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来源注明“中国公益新闻网”的所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公益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公益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公益新闻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我方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5个工作日内告知我方。
4、联系方式:中国公益新闻网 电话:010-57256752 电子邮件:4509524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