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山西省住建厅获悉:《山西省城市古树名木和城市大树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8月1日起实施。《办法》共27条,对古树名木和城市大树的认定、养护及管理工作等作出具体要求。
根据《办法》,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对城市古树名木、古树后备资源和城市大树每五年普查一次,进行调查、登记、编号、鉴定、定级、建档,并向社会公布;按照“一树一档”要求,建立健全并动态更新城市古树名木、古树后备资源的图文档案和电子信息数据库,动态监测其生长情况和生存环境,加强养护管理;为城市大树建立树木“身份证”电子档案,进行编号登记并采集录入基本信息。
编辑:郑逢善 审编:闫玉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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