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出台湿地自然公园管理办法

 时间:2021-03-15 09:46:53来源:人民网

       日前,安徽省制定并审议通过了《安徽省级湿地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这是安徽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建设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的一项重要制度设计。

      《管理办法》共26条,包括省级湿地自然公园的概念、准入条件、申报程序、批准主体和批准程序、命名方式、功能分区、管理主体及其工作任务、禁止行为、监督评估和限期整改制度、撤销退出制度等内容,基本涵盖了省级湿地自然公园从无到有的完整过程,具有鲜明特色。

      截至2019年12月,安徽全省已建湿地公园68处,其中国家湿地公园29处、省级25处、市级14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后,将新建一批省级湿地自然公园。

     《管理办法》规定,新建省级湿地自然公园不得与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其他自然公园、风景名胜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重叠或者交叉,做到一个保护地、一套机构、一块牌子。

编辑:郑逢善 审编:yw

中国公益新闻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来源注明“中国公益新闻网”的所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公益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公益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公益新闻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我方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5个工作日内告知我方。

4、联系方式:中国公益新闻网 电话:010-57256752  电子邮件:4509524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