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1月16日电 (施麟)据生态环境部消息,11月8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现场检查发现,绵阳市安州区磷石膏堆场环境问题整改推进不力,磷石膏消减工作进展缓慢,部分磷石膏堆场“三防”措施不到位,对长江二级支流干河子水体造成严重污染。
督察发现,安州区金鸿饲料、路林化工、神龙重科、川银化工等4家磷化工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磷石膏堆场“三防”措施长期不落地,磷石膏消减工作不积极,污染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环境安全隐患突出,群众反映强烈。2017年以来,4家企业因为环境问题18次被群众举报,因为环境违法行为11次被实施行政处罚,屡查屡犯、边改边犯。
一是磷石膏消减工作无实质性进展。安州区干河子流域现有磷酸氢钙生产企业4家,至2014年底共堆存磷石膏约260万吨,全部露天堆放于干河子两岸。2014年,安州区制定了磷石膏消减方案,提出“当年产生的磷石膏必须当年全部消化,且每年对历史堆存的磷石膏至少消化20%,2018年底前消化完历史堆存磷石膏”。但是,检查发现,安州区磷石膏消减工作一直进展缓慢,在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以后仍未加大工作力度,磷石膏消减工作未取得实质性进展。截至2018年10月,仍有约210万吨磷石膏堆存,近5年时间只消减约50万吨,消减率不到20%。
二是磷石膏堆场环境问题突出。2018年9月,生态环境部组织现场检查发现,干河子沿岸磷石膏大量露天堆存,“三防”措施不到位,渗滤液和冲洗废水未经处理通过雨水沟直接排放,渗滤液收集装置形同虚设。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安州区重新印发整改方案,提出2018年10月20日前完成磷石膏堆场“三防”措施。但是,直到此次“回头看”时,安州区才突击组织对磷石膏堆场进行覆盖,仍然存在堆场作业面过大、防渗措施不到位、无组织排放严重等环境问题。
三是水环境污染严重。监测数据显示,2018年1至9月,干河子沿岸磷石膏堆场周边地下水和地表水总磷普遍超标,氟化物也不同程度存在超标情况,其中,2018年3月地下水总磷浓度最高超标11.1倍,2018年9月地下水氟化物浓度最高超标1.45倍。干河子两河口出境断面综合水质类别2016年为Ⅲ类,2017年下降为Ⅳ类,2018年1至9月下降为劣Ⅴ类,水质持续恶化。
据了解,绵阳市委、市政府未对安州区磷石膏环境问题进行研究部署和督促检查,市经信委作为整改牵头部门,对安州区磷石膏整改工作指导、督促不力。安州区区委、区政府对磷石膏整治工作推进落实不到位,虽然成立了磷石膏污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与磷化工企业签订了整治责任书,但有关工作没有实质性进展,整改时限一推再推,敷衍应付。安州区工信、环保、国土等部门对磷化工企业监管不力,对整改进展督促检查不到位,对企业违法行为以罚代管,导致有关企业的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督察组将进一步核实情况,对涉及失职失责的,以及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将要求地方依法依规查处到位。
编辑:陈慧媚 审编:Q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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