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年前做环保

 时间:2016-11-14 12:12:43来源:人民日报

文斗苗寨古民居

“中国景观村落”文斗苗寨是黔湘桂交界地区清水江畔一个“看得见历史”,汇集美丽山水,融合林业历史文化为一体的传统民族村落。

贵州省锦屏县文斗苗寨坐落在海拔600米至800米的半山腰上,寨脚是依山而造的层层梯田。从三板溪湖区码头沿着青石板街步行几百米即进入苗寨。整个村寨被参天古树环抱,清一色的木质吊脚楼掩映在翠竹和古木丛中,纵横交错的石板路串起一幢幢木楼。山、水、田、林、路、宅融为一体,构成高山园林的独特景观。

文斗是中国传统村落,已被国家文物局列进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预备名单。这里有山皆绿,无水不清。全寨326户,1500多人。几百年来,文斗人以爱山、亲水、护树的情怀,崇尚自然,亲近自然,演绎着人与自然和谐相生的环保佳话,文斗因而有“民族环保第一村”之称。

文斗所在的锦屏县已有500多年的林木经营历史,据史料记载,早在明代万历年间,文斗人即已习惯了“开坎砌田挖山栽杉”的山田互补、林粮间作的农林结合生产方式。文斗人在300年前就有意识地实施生态环保工程,文斗苗寨遗存至今的600多株古树、3万份古代文书和100多通古代碑刻,就是文斗苗寨环保的历史见证。

文斗苗寨“六禁碑”被专家称为“民族环保第一碑”,刊刻于清乾隆三十八年(公元1773年),碑文规定:“不拘远近杉木,吾等依靠,不许大人小孩砍削,如违罚银十两。各甲之街日后分落、颓坏者自己修补,不遵禁者罚银五两,兴众修补,留传后世子孙遵照。四至油山,不许乱伐乱捡,如违罚银五两。后龙之街,不许放六畜践踏,如违罚银三两修补。不许赶瘟猪牛进寨,恐有不法之徒宰杀,不遵禁者送官治罪。禁逐年放鸭,不许妇女挖前后左右锄虫蟮,如违罚银三两。”碑文内容为保护山林、保护村寨人居环境,禁止乱砍滥伐,规范林业市场秩序等,成为当地影响久远的自治“法典”之一,是目前我国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发现刊立最早的环保古碑。在“六禁碑”旁,有一块比“六禁碑”晚立12年的另一块环保碑,碑文专门对文斗村寨附近的林木管理做了具体的规定:“此本寨护寨木,蓄禁,不许后代砍伐,留以壮丽山川。”

在文斗,几乎每户村民家中都保存有林业契约文书,多的达数千份。文斗在过去的300多年中,曾是一个契约社会,这些契约在维系着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同时,更维系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关系。

编辑:徐飞 审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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