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环保部通报前9个月环保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对环境质量变差、环境执法却少有作为的9个城市,以及适用配套办法案件数量为零的16个城市,给予点名批评并提出质疑。 环境问题公众关注度极高。一个地方环境状况的好坏变化,也折射着当地环境执法部门的执法力度和执法效果。环保部门的工作在不在状态、是不是在真抓实干,众目睽睽,一目了然。被点名批评的这些城市环境质量变差了,查处的环境违法案件数量却少了,当地环保部门难辞其咎。
长期以来,环境执法偏软的问题,备受质疑。新环保法赋予了环保部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移送公安机关等多种执法手段,加大了处罚力度,从体制机制方面为环保执法提供了强有力支撑,也为各级环保部门搭好了展示十八般武艺的“舞台”。在这样的背景下,上述9个城市环境质量变差、环境执法部门却少有作为甚至不作为,实在有违立法初衷和群众期待。
其实,环保执法“狠不起来”,有历史的惯性,更有环保部门自身的惰性。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的环保法执法检查就明确指出:环保执法过松、过软等问题,始终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相关部门环保职责不明确、执法不到位的现象时有发生。要想让新环保法成为打击环境违法的“利器”,环境执法是否有力、扎实是关键所在。
环保执法如何“狠起来”?新环保法和最近推进的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就是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赋予了基层环保部门真正的“尚方宝剑”。
当然,打铁还需自身硬。一些基层环保部门“狠不起来”,甚至不敢秉公执法,更主要的是自身不硬,比如基层监管人员技术能力不足、重要的环境基础数据缺失导致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难以精准,甚至有个别地方的环保执法者与监管企业存在利益关联,吃人家的嘴软。因此,顶层设计和操作层面一起使劲,才能从根本上改变环境执法过松、过软等问题。
编辑:赖林权 审编:沫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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