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今天出台 “史上最严”环保法规

 时间:2016-11-02 12:35:35来源:北京晚报

从今天开始,被称为“史上最严”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的《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将在山东实施。《条例》规定了包括实行错峰生产、建立联防联控机制、污染源头控制、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约谈与暂停审批、对重大案件和突出问题的挂牌督办等12项监督管理制度。

《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提出要建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制度,推行错峰生产制度,主要明确约谈和挂牌督办制度,并将实行大气环境生态补偿制度以地方法规的形式确定了下来。

《条例》中还新增了未批先建,高空抛撒施工垃圾等行为适用按日连续处罚的情形,对违法行为的民事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追究做了一个衔接性的规定。其中,检察机关可以对损害大气污染行为进行公益诉讼等。对于违反《条例》的企业,也做了比原先更加严厉的处罚,将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超标排污企业拒不改正,依法做出处罚决定的环保主管部门,可以从责令其改正的第二天起,按照原处罚额按日对其连续处罚,上不封顶。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关闭。

编辑:徐飞 审编:沫禹

中国公益新闻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来源注明“中国公益新闻网”的所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公益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公益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公益新闻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我方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5个工作日内告知我方。

4、联系方式:中国公益新闻网 电话:010-57256752  电子邮件:4509524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