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狗年春节前夕,湖北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向全省各级河湖长发出了一封感谢信。
信中指出,湖北省河湖长制改革持续发力、“弯道超越”,提前一年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提前一个月完成省委、省政府目标任务,在全国率先实现了河湖长制全覆盖、率先实现了领导挂帅全覆盖、率先实现了水生态修复全覆盖、率先实现了宣传发动全覆盖,顺利通过国家组织的全面推行河长制中期评估,稳居全国第一方阵。
尤其是在长江大保护专项行动、环保督查整改专项行动、碧水保卫战“迎春行动”中,全省37331名党政河湖长披坚执锐,身先士卒,解决了一大批长期想解决而未解决的突出水生态、水环境问题,使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需求的获得感幸福感日益提升。在此过程中,广大民间河湖长发挥了积极的辅助、监督作用,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样值得点赞!
2018年,湖北省河湖长制全面进入“实战”阶段,关键词是“见成效”。“希望大家与我们携手并肩,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重整行装再出发,撸起袖子加油干,积极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坚持山水田林湖草系统治理,共同打赢荆楚碧水保卫战,打造河湖长制“湖北样板”,为实现河湖永畅长清、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一江清水东流、一库净水北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什么是“河长制”?
“河长制”,即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辖区内河流的污染治理。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哪些人能当“河长”?
根据中央两办的《意见》,我国将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总河长,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主要河湖设立河长,由省级负责同志担任。各河湖所在市、县、乡均分级分段设立河长,由同级负责同志担任。
湖北全面推进“河长制”
湖北是率先开展湖长制改革的省份,2011年在武汉开展试点,2014年在全省全面推开,2015年确定仙桃市、潜江市、夷陵区、宜都市为我省第一批省级“河(段)长制”试点县市。
2017年2月,湖北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实施意见》,提出,省委书记任第一总河湖长,省长任总河湖长,分管副省长任副总河湖长。
2017年10月底,省、市、县、乡12465名四级河湖长全部到位,并进行公告,领责履职,开展巡河湖43000人次,除武汉外,全省还设立了25212名村级河湖长。全省落实河湖管理、保护、执法监督人员25000人,落实工作经费12.4亿元,明确了河湖志愿者16000人。
东湖:中国最大的城中湖,水系全流域面积约为190平方公里,素有九十九湾之称。
新洲涨渡湖:被世界自然基金会(WWF)定为湿地自然保护区,是长江中游物种的生物基因库。
仙岛湖:位于阳新县王英镇,世界三大千岛湖之一,享有“荆楚第一奇湖”之美誉。
龙感湖:亚洲最重要的候鸟越冬地,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重要中转站和冬栖地。
湖北在全国率先设立“河流湖泊警长”
从2018年起,湖北的所有河流、湖泊都有警长了。
为切实维护全省河流、湖泊生态环境安全和社会治安稳定,湖北在全国率先设立省、市、县、乡四级河湖警长,配合同级河长、湖长履职,依法打击涉河湖环境违法犯罪,助推河湖长制全面落实落细。
长江岸线治理及禁采工作成效显著。荆楚网记者王建锋 摄
黄柏河综合治理恢复水体生态平衡。宜昌市水利水电局供图
白莲河水库: 舟在画中游
河长制效果怎么样?请看湖北样板
编辑:陈慧媚 审编:XK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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