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记者孙秀英海口报道 记者近日从海南省林业厅获悉,海南今后将高质量推进湿地保护与修复工作,通过出台相关法规条例、进行科学认定、实施分级管理等多种方式,力争加快推进全省湿地保护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进程。
为加强全省湿地保护工作,海南已将湿地纳入深入推进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之一。近年来,海南省开展湿地保护专项行动,对全省湿地情况开展摸底调查,并在“多规合一”改革中,把湿地保护面积纳入到生态红线区域内,并通过完善基础设施、严控污染源、退塘还湿(林)等举措,对市县重点湿地开展生态修复。
今年以来,海南省加快部署建立系统完整的湿地保护修复制度,累计推动了323万亩湿地面积纳入生态红线区域,2017年全省新增湿地保护面积超过1.3万公顷,湿地保护率从2016年的21.35%提高到25.55%。
“近两年,全省共完成退塘还湿(林)8500亩,全省累计已有60%以上的湿地保护面积被纳入生态红线区域管控范围。”海南省林业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今后要高质量推进湿地保护与修复工作,出台相关法规条例,依据科学认定标准,对湿地实施分级管理。
早在2016年9月,海南省已出台《海南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完善湿地分部门分级管理体系、实行湿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等任务。目前,方案正在逐步落实当中,这将有助于加快推进湿地保护管理建设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
为将分类管理落到实处,目前《海南省湿地保护条例》草案已经通过了省人大第一次审议,预计2018年初可正式出台。同时, 省林业厅还编制完成了《海南省重要湿地与一般湿地认定标准》, 正在编制《海南省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管理办法》。
记者获悉,海南省林业厅还将会同相关湿地管理部门联合发布湿地名录,将分级管理进一步具体化,以便保护好全省湿地生态系统。
编辑:陈慧媚 审编:XK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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