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2月13日电 2月11日,是北京市各烟花销售点正式销售的第二天。朝阳区三间房零售店前有几位安全员站岗,前来购买爆竹的顾客并不多。
“就是路过看了看,虽然喜欢放鞭炮,但我家那边是禁放区,而且也不能带上公交和地铁,今年就算了。”家住海淀区羊坊店街道的魏先生笑着说。
据了解,2018年春节期间,北京市共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网点87个,同比下降82.97%,五环路内及各区划定的禁放区域内不设置销售网点。烟花爆竹备货7.5万箱,比2017年的17万箱下降55.9%。
移风易俗 禁燃禁放适应时代要求
近年来,“环保过年”的概念被广泛提出,“禁放令”更是一年更比一年严。随着新修订的《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正式发布实施,北京五环内全部区域变为烟花禁放区,同时,目前北京各区均已公布禁限放区域,各区行政中心和人口密集区基本都被划为禁放区。在限放区域,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的全天,初二至十五每天的早7点到晚12点,可以燃放,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空气重污染橙色和红色预警期间,全市禁售、禁放。
今年1月一开年,北京PM2.5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了70.7%,并首次月均浓度达到国家年标准值。北京市倡导市民“严守禁放新规,维护城市环境,为了美好生活”。
国家环境特邀监察员王维平认为,“环保过年”是基于资源、环境、民风三个角度提出的,“燃放烟花爆竹,一是污染环境,二是消耗资源,三是产生大量垃圾,往年仅除夕一天就会产生将近300吨的垃圾。因此,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说,我们应该珍惜资源,爱护环境,养成勤俭的社会风气。”
王维平强调了“移风易俗”在时代发展中的重要性。“一个民族好的习俗应该沿袭,与时代不相称的习俗应该改变。相比过去,中国如今的大气污染问题日益严重,限制燃放,治理环境是时代的要求。除了给孩子买鞭炮,书和玩具也能让孩子高兴;除了燃放烟花,外出旅游、逛庙会也能让人们感受到浓浓的节日氛围”。
传统习俗遇上环保治理 企业应科学应对
火药是中国的四大发明之一,而燃放烟花爆竹一直是中国人的传统习俗。与春联、饺子、年画一样,烟花爆竹亦是中国传统节日重要的文化符号和温暖的生活记忆。
在央视新闻频道近期推出的系列报道《驻华大使贺新春》中,白俄罗斯驻华大使鲁德·基里尔曾表示,对他个人来说,“春节”印象最深的是烟花。他认为这是春节里中国人都喜欢的事。然而,当传统文化遇上环境治理,前者该如何生存?从事烟花爆竹生产和销售的企业又该怎样应对?
浏阳博德烟花公司总经理杨广泉表示,环境保护是千秋大业,企业利益只是代表一个局部,地球只有一个,需要全社会来保护。但是,烟花作为千年民俗文化,还是应当被善待。湖南梦想烟花有限公司董事长、国际烟花协会副秘书长贺建武也认为,将环境污染问题完全归结于烟花爆竹的燃放是不合理的,相关部门也应出台其他有效措施以改善环境,而不是局限于对烟花爆竹的限制。
据杨广泉介绍,浏阳市烟花行业一直在着力打造安全、环保的烟花爆竹产品,有些品种甚至可以在家里甚至床上玩,射出的烟花可以用手挡且不伤手,传统小产品如小花筒、电光花、大地花开、降落伞等品种药量微小但色彩鲜艳,整箱产品放在一起即使用油烧都不会发生爆炸,也不会因外力作用造成危险性后果。浏阳市是花炮之乡,“市委市政府一直在倡导烟花企业向科技环保方向的转型,很多小产品生产企业正在进一步研发更安全更环保的玩具工艺类产品,包括药物的改良。一批落后的产能企业已经实现了退出和关闭,而一批小产品企业被认定,认定后的小产品企业享受政策扶持,一批烟花品种得到了挂牌保护。”
未来可期 实现烟花爆竹的科学管理和文化创新
面对烟花限制令,我们应当理性看待,既不能为了满足一时的快乐而大肆燃放,置环境、安全于不顾,也不能因为近些年来持续出现的污染问题,将我国几千年来的传统习俗完全摒弃。如何平衡传统习俗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如何运用有效的管理手段和先进的科学技术解决这个难题,有很多问题值得探讨,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浏阳市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中国民俗学会会员刘正初认为,人口密集区、文物保护区学校、医院等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合情合理,但在其他地区全面禁燃禁放于法无依,对烟花爆竹燃放的限制不该是“一棒子打死”。“人口密集的地方,可以集中燃放大型烟火。”贺建武说。
杨广泉认为,实现烟花爆竹的分级管理很有必要。“允许小产品(传统工艺玩类产品)能够进入超市并且不在禁放之列,A、B燃放类烟花严管并只能在规定的地点燃放。”
中国烟花爆竹协会秘书长吴郑理提到了烟花爆竹产业未来的安全环保文化的发展之道。“首先,生产经营要安全,要切实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与素质,大力推进危险涉药工序生产机械化,完善法律法规;产品要环保,有组织强化实验研究,完善相关标准,加大科技创新力度,研究新配方;另外,文化要创新,强化公共宣传,不断增强产品的文化含量,积极配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拓展消费市场”。
编辑:陈慧媚 审编:XKJ
中国公益新闻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来源注明“中国公益新闻网”的所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公益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公益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公益新闻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我方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5个工作日内告知我方。
4、联系方式:中国公益新闻网 电话:010-57256752 电子邮件:4509524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