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启动 将来纳入门槛可能再降低
19日,发改委召开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启动工作新闻发布会,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勇表示,经国务院同意,发改委近日印发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电力行业)》,标志着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完成了总体设计,并正式启动。
张勇介绍,在对承担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建设运维任务进行公开征集和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确定由湖北省和上海市分别牵头承建两个系统,北京、天津、重庆、广东、江苏、福建和深圳市共同参与系统建设和运营。
发改委气候司司长李高表示,发改委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开展全国碳市场建设,主要考虑几个因素:一是发电行业的数据基础比较好,产品相对单一,容易进行核查核实,配额分配也简便易行。二是这个行业的排放量很大,目前发电行业纳入的企业达到1700多家,排放量超过30亿吨。碳市场建设要遵循稳中求进的工作要求,在先期启动发电行业的基础上,进一步考虑其他的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总的来看,成熟一个行业,纳入一个行业,逐步扩大市场覆盖范围。将来纳入碳市场的门槛可能还要进一步降低,把更多企业纳入到碳市场的管理范围。
李高表示,2011年以来,发改委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湖北、深圳等7个省市开展了碳交易试点。从2013年开始交易,到今年11月,7家试点累计配额成交量超过两亿吨二氧化碳当量,成交额超过46亿元。而且从试点范围看,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出现双降的趋势,起到了碳市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作用。
编辑:陈慧媚 审编:TSS
中国公益新闻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来源注明“中国公益新闻网”的所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公益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公益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公益新闻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我方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5个工作日内告知我方。
4、联系方式:中国公益新闻网 电话:010-57256752 电子邮件:4509524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