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中做什么?
1.协助做好救助保护工作
协助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家庭随访,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组成、监护照料、入学就学、身心健康等情况进行调查评估,对重点对象进行核查,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及时发现报告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或其他受虐行为,协助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做好对无人监护或遭受监护侵害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疏导、精神关爱和临时监护照料工作。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庭链接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公益慈善资源,引导公益慈善力量、相关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为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庭提供物质帮助和关爱服务。
2.配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协助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法制宣传和家庭暴力预防教育,对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受委托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其正确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配合调解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矛盾,促进建立和谐家庭关系,为隔代照顾家庭提供代际沟通、关系调适和能力建设服务。引导外出务工家长关心留守儿童,增进家庭亲情关爱,帮助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与父母的情感联系和亲情交流。
3.积极开展社会关爱服务
协助中小学校和农村社区做好安全教育,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增强防范不法侵害的意识、掌握预防意外伤害的安全常识。协助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及早发现并纠正心理问题,提供心理援助、成长陪伴和危机干预服务,疏导心理压力和负面情绪,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心理、人格健康发展。提供社会融入服务,增强农村留守儿童社会交往和社会适应能力。协助做好农村留守儿童不良行为临界预防,对有不良行为的留守儿童实施早期介入和行为干预,帮助其纠正偏差行为。
这个意见还着重强调要以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为重点,加大农村地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使用力度,怎么培养。
1.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加强区域和城乡统筹,鼓励城市相关事业单位、高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和街道社区中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通过对口支援、实习实训、提供培训督导等方式支持农村地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逐步将乡镇(街道)民政助理员、村“两委”成员、家庭关系调解员、儿童福利督导员、未成年人保护专干、基层青少年事务工作者、基层团干部、基层妇女干部等纳入相关部门社会工作培训范围、接受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推动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和社会工作学历学位教育,提升专业能力。县级民政部门要推动乡镇党委政府从有志于扎根奉献农村、具有高中(职高)以上学历的中青年人员、各类妇女骨干中培养选拔一支用得上、留得住的农村本地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壮大农村基层社会工作力量。
2.培育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加快发展以农村留守儿童为重点服务对象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可以通过免费提供场所、开展项目合作等方式孵化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延伸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臂力。
3.建设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点
县级民政部门要指导乡镇(街道)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作用作为充实基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力量的重要手段,推动在农村留守儿童集中的乡镇依托民政事务办公室、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或妇女之家、儿童之家、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等现有综合服务设施设立社会工作站(室)。通过由具备社会工作教育培训背景的基层工作人员任职、公开招聘、委托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运营等方式配备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团队,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采取定点服务、巡回服务等方式为乡镇(街道)辖区内农村留守儿童提供服务。
4.相关单位配备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各地民政部门要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通过开发设置岗位、购买服务等方式配备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可根据需要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明确为主体专业技术岗位。各地教育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组织要鼓励中小学校、青少年服务机构、妇女儿童服务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配备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五部门分别的职责是怎么分工的呢?
民政部门
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加快发展农村地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作用纳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制度安排,作为加强和充实基层民政工作力量的重要举措。
教育部门
要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农村中小学校、幼儿园发挥作用,为在校留守儿童提供相关社会工作服务。
财政部门
要加大农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留守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支持力度。
共青团组织
要加强农村地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使用,支持开展相关社会工作服务。
妇联组织
要在农村基层妇联组织和相关单位中配备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开展相关社会工作服务。
编辑:涂传博 审编:mo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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