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发布《关于推进苏木乡镇(街道)社工站规范化建设 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将“党建+民政业务”有机融入社工站规范化建设和为民服务全流程各环节,加快推进兜底民生服务向系统化、综合化、集约化转变,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
在规范化建设方面,《通知》明确,各级民政部门要树立民政工作“一盘棋”思路,发挥社工站综合服务平台作用,有效整合下沉服务事项。对现有的基层社会救助服务站、养老服务站、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等站点,可根据工作需要,将相关服务向社工站延伸;对尚不具备单独建站条件的,将相关工作职能嵌入社工站,实现站点共用、资源共享、功能互补。
在队伍建设和服务质效提升方面,《通知》明确,各级民政部门要健全由苏木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兼任社工站站长,民政助理员、社会服务项目承接机构负责人任副站长,社会救助协理员、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社会服务项目人员为驻站人员的配备机制,充实基层民政工作力量,并鼓励支持驻站人员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提升社工站专业社工持证率和转化率。社工站的重点任务应聚焦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关爱保护、社会组织培育、慈善资源链接等方面,健全完善社工站需求、资源、服务等清单制度,并以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项目为牵引,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为加强组织领导,《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将社工站规范化建设列入年度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内容,建立常态化、可持续的多元资金投入机制。
编辑:涂传博 审编:ZM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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