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内地社会工作发展火红,李克强总理在2016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更多次提及要大力发展社会工作。由于社会工作在内地仍算是新事物,即使是比较发达的珠三角地区仍然需要从多方向引入港澳台的经验,最普遍的做法是由社工机构引入香港资深社工作为督导人员,协助项目发展及提升社工的专业能力。然而急速发展的态势加上国内本土情况的独特性,部份在内地发展蓬勃的服务项目和形式,在港澳地区根本无法找到相似的案例参照,作为参与内地社工发展多年的香港社工,笔者甚至认为港澳地区的社工在某些范围根本没有领先性。例如近年在珠三角地区遍地开花的「社区营造」项目,我认为就是港澳这些社区工作缺失的地区值得倒过来参照的项目。如果开展得宜,其对于在港澳重建失能社区的作用可以十分巨大。
作为土生土长并已经工作廿二年的社工,我想先在这里简要介绍香港的社会服务发展历程,让大家明白香港的社区社会工作是如何在年月中消失的。正如大家所知,香港的社会工作发展源由于60年代暴动后的社会管理需要,当时港英政府为了软性管理和疏导民间的怨气和青少年的过剩精力,积极推进在各区成立青少年中心及社区中心,以为基层市民提供闲余活动及聚会场所。当时这些中心的服务其实都以康乐性为主,所谓专业社会工作的元素很少,但当居民在没有更好选择的情况下聚集于社区中心,闲话家常的人就会成为朋友与社区中的伙伴。就算没有社工的介入协调,他们都会组成很多不同的非正式团伙,在照顾孩子、应对生活困难、解决社区问题(例如治安)等方面讨论和合作,形成了香港社区组织工作的雏型。后来香港逐步增建公共屋村,政府又资助在每幢楼成立居民互助委员会,让居民以持份者身分策划活动和志愿巡逻队等项目,达致人际高度互助的善治社区。至80年代,政府有见部份乡郊地区因软硬件的不足而出现各种零碎的社区问题,又成立了邻舍层面社区服务队(NLCDP),委托专业社工在该些地方成立小型服务中心,联系居民感情,建立互助网络,并将社区问题疏理后向相关部门反映以便后者跟进。可以说,社区组织工作在70至90年代初对香港的和谐社区建设产生了很大作用。
然而随着城市化高速发展和经济向服务业转营,香港的社区组织工作老模式开始不能产生昔日的效果,社区中心的活动人数大幅减少,互助委员会因居民参与度低而不再能代表居民,加上政府决定全面收缩NLCDP,香港现时的主流社会服务已经变成以案主群划分(例如长者地区中心,综合青少年中心),社区为本的意识大减。社区不和谐及凝聚力不足的问题慢慢开始浮现,例如著名的悲情社区天水围多次发生惨剧,以至于近年发展的启德新市镇发生多宗严重罪案,原因都不止是区内如医院等硬件不足,更重要是这些新社区的社区资本、承载力和自我解决问题的能力没有发展起来。一个有趣的现象是,现时在香港对社区最熟悉、办社区活动最多的是区议员,但他们的组织工作跟过去的社区中心或NLCDP以组织居民自助参与为目的不同,议员不论有心或无意,在组织工作中都是要以自己扮演领导(例如跟酒楼谈判优惠价钱办长者宴)和英雄(「我」为你向政府反映和争取),过程中居民没有被充权,基层持份者参与度不足造成社区承载力无法增强,居民连系不足令所谓和谐只不过体现于「少有问题闹大」,而非「居民互助造就有能社区」。
反观中国内地、尤其是珠三角近年的社会服务发展,由于市场化程度及城市化速度与阶段不同,加上社工行业的成熟度和政府财政的投入度都不如香港,以服务群体为主线(例如青少年)及微观介入(小组+个案)的社会服务其实并不能解决很多社会问题。除了深圳的服务情况比较近似香港,在佛山、中山、珠海等广东沿海地方,专家和政府都开始意识到,只要社区建设和组织工作做得好,社区的能量得以体现,很多在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其实都可以透过社区内部的能量解决,欧美社工提供的那种补救性服务可以迟一步才发展。而事实上,当社区里的人力资本、机构资源和社会资本互动,其杠杆力量就可协助社区解决集体问题和改善整体的社区福祉。当社区人士将社区的问题当成自己的问题并寻求以互助组织工作解决,他们就不会事事向政府求助甚至投诉,而社区亦会因为成员的互助而达致和谐。
笔者在2013年开始参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伦教镇的社会服务系统建设工作,当年我们曾委托学者就伦教的社会情况作出调研,结果显示因为外来人口增加和城市化步伐加快,伦教本地居民在社区安全、老人照顾、文体活动等方面都希望政府能够提供协助。然而以伦教的GDP水平及城市化程度,大量购买社工提供直接服务是不可行亦不应该的,当时我就建议政府应该在尚未失能的农村社区中,做社区重整的工作。当时我们参考了台湾南部地区做社区营造的项目概念,决定在伦教资助两个社区营造项目落地。该些项目虽然是委托社工机构运作,但我们开宗明义提出社工进村做组织工作,目的是要在两至四年后离村。过程中社工要扶植好村内/社区内的居民组织自务自营,让居民自己肩负日后的组织、互助、服务、支持社区成员的工作。
所谓「社区营造」,在珠三角落地时跟在台湾的状态有点不一样,后者会牵涉更多居民自治和身份建设的工作,以我曾经带领的伦教社区营造项目及在珠三角各地的观察而言,内地社区营造工作主要是在那些因城市化发展、拆迁或外来人员大幅增加而导致失能失信的社区,抓住社区的人(物)、文(化)、地(方特色)、产、(业)、(风)景来作线路,促进社区文化传承与居民团结认同,让他们最终愿意为社区投入更多感情和承担更多责任。例如伦教仕版村的社区营造项目就以村内的城隍庙文化为主线,用庙会、花灯会、制造纪念品等等,创造了社区人士的共同归属,大家透过社工办的城隍相关活动加强了连系。现时伦教仕版甚至已经发展出以城隍庙及横水渡为轴的生态旅游产业,整个仕版村的凝聚力和团结性都加强了许多。
反观在香港,由于城市化的高速发展,旧社区不断被重建更新,人们开始意识到,我们正在走向形成一个没有街道的城市:一式一样的商场,带来人文风味的缺失,而部份非主流项目的社工就努力但零碎地举办如墟市、旧物展览等活动,想令社区和人的味道留下来。但我的注视点并不如此浪漫,作为社工,我看到的是当旧街、人情与多样性消失,或当社区的共同认同与多样性同时被消失,邻里矛盾、小罪案等社区问题就会不断恶化,政府或社工根本不能处理太琐碎的问题,和谐社区变成了空话。我真心觉得、亦曾在香港的议会表述意见,说香港应该重新抓起社区组织工作,在旧区和乡郊地区参考内地社区营造项目的做法,保留集体回忆以供居民仰望围拢,由社工举办不同的活动和服务令居民重新连结,发挥社区应有的力量。在这点上,香港可能要学习澳门,因为那儿的旧事旧物旧风情仍然后多,手工制作的雪糕、炭烧制作的叉烧、欧洲风情的建筑俯拾皆是,而澳门又恰好是个移民众多、产业单一的城市,在小社区动起保育、维护、填充文化的工作,将会达致建设有能社区的良好效果,而且绝对比香港更有潜能做得好。
近年的社会工作发展过度着重个人和微观层面的修补工作,很多人忘记「个人组成家庭、家庭组成社区、社区组成社会」这个关系和道理,社会要和谐,社区必先要和谐,笔者以香港社工身份向内地同业建言:千万不要放弃社区建设、组织和营造的工作,作为90年代受训的社工,加上近年在内地见闻的经验,我深信社区能力建设的工作做得好,就可以处理大部份在社区中发生的小问题,甚至在不幸的灾难发生时,有能力的和谐社区展现的轫力和承载力,会比由社工主导的修补工作有效而长久。(作者为香港社工督导)
编辑:涂传博 审编:GH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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