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乞讨人员社会工作服务的流程与内容

 时间:2023-06-19 08:36:23来源:社工中国网

一、流浪乞讨人员背景

(一)流浪乞讨相关概念

1.流浪乞讨人员的概念

流浪乞讨人员是指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包括相关人群流浪、乞讨、卖艺、杂耍等。在我国对于流浪乞讨人员管理经历了从收容遣送到救助管理的转变。这一改变是我国社会治理水平提高的表现,是尊重人权的具体体现。

2.流浪乞讨人员的类型

结合相关文献以及社会工作者实际服务经验,可以将流浪乞讨人员有三种类型,分别是:临时落难型、生存需要型、恶意乞讨型。临时落难型是由于服务对象因外出打工、疾病、受骗等原因被迫流浪乞讨,经过服务提供可以回归社会与正常生活的类型;生存需要型是指因为疾病、残疾等原因没有劳动能力,需要进行医疗、生存救助的流浪人员类型;恶意乞讨型是指以流浪乞讨为职业,利用人们的同情心获取钱财的类型。

(二)流浪乞讨人员相关政策

2003年国务院颁布《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要求对于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根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各地纷纷出台相应的管理政策。

救助内容:救助站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对在站内突发急病的,及时送医院救治;帮助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的,提供乘车凭证。

救助时限:救助管理站对受助人员的救助期限一般不超过10天。受助人员自愿放弃救助离开救助站的,应当事先告知,救助站不得限制。受助人员擅自离开救助站的,视为放弃救助。

救助站管理:受助人员不得携带和私藏危险品、违禁品进入救助管理站,随身携带的物品应接受安全检查;除生活必需品外,由救助管理站保管,待受助人员离站时归还。

暂停救助:拒不如实提供个人情况的(因年老、年幼、残疾的原因无法提供的除外);求助人身上有明显伤情(痕),但本人拒绝说明情况的;求助人提供的情况明显矛盾并有欺诈行为的;受助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个人情况的;受助人员在救助管理站滞站期间擅自离站的;受助人员应受助情形消除或救助期满,无正当理由不愿离站的。对同一受助人在同地的救助,每6个月一般不超过两次。

二、流浪乞讨人员需求概况

(一)流浪人员医疗救助需求

在流浪人员探访过程中发现,流浪人员残疾患病的比例较高,其中既有肢体残疾如聋哑、视力、肢体残疾也有部分流浪人员具有精神问题,常表现在行为刻板、逻辑不通或做事不符合常理等。结合探访经验、流浪人员访谈,流浪人员缺乏基础的医疗保障。

(二)流浪人员生活保障需求

服务对象的食物来源主要有三个途径,第一是通过乞讨、卖废品、短期工作、低保政策等挣得一部分生活费,保障日常的食品开支;第二,翻找垃圾桶、寻找饭店剩饭等途径获取食物;第三,是爱心捐赠。热心居民、宗教组织、爱心商家等也会为其提供免费或低价食品。

(三)流浪人口政策需求

在与流浪人员深入交流后,发现流浪人员对于救助政策等十分不了解,需要在服务过程中进行一对一的宣传,提升服务对象对于政策的了解。目前服务对象遇到的问题包括,身份证补办、救助站服务内容、残疾证、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等政策的申请等。

(四)流浪人员心理服务需求

在与服务对象的交流中发现,部分流浪人员的心理问题需要解决。在日常流浪人员的探访过程中发现,有部分服务对象难以接受现状,脱离了原有家庭,出现了心理和精神问题,导致其流浪。服务对象与家人的关系问题、服务对象看待问题的角度,即非理性信念,可能是影响其选择流浪的重要原因。在服务过程中需要重视服务对象的内心想法,协助其解决心理困扰。

三、服务内容

(一)流浪乞讨人员探访服务

联动志愿者等前往流浪乞讨人员分布区进行流浪乞讨人员探访,了解服务对象的生活情况、需求,解答服务对象政策疑问、进行政策科普。对于服务对象进行建档以及跟踪等服务工作。

(二)个案服务及个案管理

根据服务对象的特点、接受社工服务的意愿、服务对象需求等因素进行个案服务对象的筛选。对于筛选出的服务对象,提供社会工作专业个案服务,提升对于服务对象的整体支持,帮助其提升个人能力,走出现实困境。在服务过程中要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志愿者、爱心企业等进行联动,发挥各行动主体的作用。

(三)资源链接服务

流浪乞讨人员面临较大的生存压力,对于食品、生活物资、药品等的需求十分强烈。需要在服务过程中积极链接爱心企业、爱心居民、基金会以及救助站等相关资源,提升对于流浪乞讨人员的支持,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

(四)志愿者服务

根据流浪乞讨人员需求,不断招募志愿者,组建志愿者队伍,开展相应志愿者服务。如,节日慰问服务、志愿者探访服务、一对一帮扶服务等。同时对于志愿者提供流浪乞讨人员相关知识培训、探访知识、救助政策等内容的培训,提升志愿者能力。

(五)宣传服务

充分利用纸媒以及互联网新媒体等工具,或者开展宣传服务活动,扩大社会大众对于流浪乞讨人员的认识,打破刻板印象,增强对于该群体的关注,参与到流浪乞讨人员服务中来。

(六)政策倡导

以项目服务为基础,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改善流浪乞讨人员的生活处境,增强其正式支持。

四、流浪乞讨人员服务流程

1.专业关系建立

在需求调研开展的基础上,进行流浪乞讨人员探访服务。针对项目服务对象的迫切需求开展建档跟踪、资源链接以及探访服务等,形成对于流浪乞讨人员的整体性认识。在服务中要建立与相关部门、相关资源的良好合作关系,为深化服务内容的开展奠定基础。

2.深化服务阶段

针对前一阶段中,需求更为突出的服务对象,开展个案服务。不断扩大和提升项目资源链接能力,满足服务对象的更多服务需求。在志愿服务方面,创新服务内容和形式,发挥志愿者在过程中的作用。同时以宣传服务为重,不断扩大项目影响力。

3.巩固与总结阶段

根据项目服务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相应总结,做出政策建议。探索流浪乞讨人员服务模式、总结项目服务流程,创建项目品牌等。

编辑:涂传博 审编:黄琛博

中国公益新闻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来源注明“中国公益新闻网”的所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公益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公益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公益新闻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我方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5个工作日内告知我方。

4、联系方式:中国公益新闻网 电话:010-57256752  电子邮件:4509524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