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会同乡村振兴局组织召开了全区性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暨“南疆行”活动推进会。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自治区党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和中央、自治区关于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总结近年来我区社会组织参与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情况,组织动员全区性社会组织持续深入参与开展乡村振兴专项帮扶行动,为在新征程上建设美好新疆作出新的贡献。
会议通报了社会组织参与开展“凝聚社会力量、助力乡村振兴—南疆行”活动情况,宣读了《自治区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方案》,为参与“南疆行”助力乡村振兴的社会组织代表颁发了荣誉牌匾,5家社会组织代表作了现场经验交流发言。
会议充分肯定了我区社会组织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助力乡村振兴中作出的努力和贡献。各级各类社会组织自觉与党和政府的决策部署、国家发展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积极参与了脱贫攻坚和疫情防控,发挥了社会组织“生力军”的作用。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和把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意义,以实际行动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征程中再立新功。要聚焦重点、明确任务,强化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工作针对性实效性。会议要求,要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围绕组织开展产业发展帮扶、科技兴农帮扶、文化润疆帮扶、扶弱济困帮扶、乡村治理帮扶等5个专项行动,实施一批社会组织帮扶合作重点项目、打造一批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公益品牌、推广一批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典型案例。要强化保障措施,创新帮扶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形成“干事有成、落地有声、传播有力”的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新局面。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文化和旅游厅、司法厅、卫健委、乡村振兴局、工商联、科协、社科联、团委、妇联、残联等部门(单位)有关处室负责人和60余家全区性社会组织代表参加会议。
编辑:涂传博 审编:黄琛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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