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质量,贵州省司法厅、省人民检察院、省民政厅、共青团贵州省委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以“聚焦重点、精准施矫,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完善机制、提升质量”为工作目标,不断提高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质量,从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各方面协同配合、联合发力,共同建立健全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体系,保护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推进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实施意见》明确了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的重点任务。一是提升监督管理质效。对未成年人依法分别矫正,根据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不同特点确定矫正小组,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实际情况,量身定制个性化矫正方案。深化刑罚执行一体化,强化理论研究和成果转化。二是注重教育帮扶实效。协同开展教育矫正,积极开展“法治课”“道德课”“公益课”“亲情课”,帮助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协力发挥家庭矫治功能,引导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与家庭成员建立良好关系,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社区矫正机构应当通知并配合教育部门为其完成义务教育提供条件。协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为年满十六周岁有就业意愿的社区矫正对象提供职业技能培训,给予就业指导和帮助。引导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三是落实信息保密制度。规范档案管理,强化保密责任。四是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建立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信息互通机制,加强执法监督。
http://laws.swchina.org/policy/2023/0210/42664.shtml
编辑:涂传博 审编:
中国公益新闻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来源注明“中国公益新闻网”的所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公益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公益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公益新闻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我方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5个工作日内告知我方。
4、联系方式:中国公益新闻网 电话:010-57256752 电子邮件:4509524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