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兰州新区将对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
奖励对象:
在新区工作满一年,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并在中国社会工作网注册登记的人员。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是指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高级社会工作师证书的人员。
奖励标准:
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职业水平证书,一次性奖励1000元;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职业水平证书,一次性奖励2000元;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一次性奖励3000元。
奖励发放采取“就高”原则,本次申请初级、中级奖励的人员,后期取得中级、高级职业水平证书后,可申请差额奖励。
编辑:涂传博 审编:闫玉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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