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民政厅关于动员全省慈善、社工和志愿服务力量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的倡议书
全省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慈善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志愿者:
8月1日以来,我省出现了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孙春兰副总理专门作出重要批示,省委省政府进行了研判部署,安排做好打大仗、打硬仗的准备工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部署要求,争取早日打赢这场全民疫情防控阻击战,海南省民政厅现向全省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慈善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发出倡议:
一、服务大局,积极参与疫情防控。
全省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慈善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志愿者要在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疫情防控社区工作专班的统一部署下,协助开展人员信息登记、公共场所消杀、物资配送发放、心理疏导等工作。切实做到帮忙不添乱、援手不缺位,当好基层疫情防控工作的得力助手。
二、做好防护,保持良好工作状态。
广大慈善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要强化自我防护意识,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时,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具,做好自身防护措施,劳逸结合、量力而行,不提倡带病坚持工作,力所能及地为群众提供服务。
三、突出重点,切实关爱弱势群体。
加强对困难群众、特殊群体的走访与保障,重点关注低保救助对象、残疾人、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等特殊群体以及因疫情封控管理而面临生活困难的群众,及时在必要生活物资上提供援助。社会工作者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做好隔离群众的心理疏导工作。
四、链接资源,充分动员社会力量。
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慈善募捐,链接防疫所需紧缺物资;根据《志愿服务条例》招募志愿者,开展必要防疫知识培训,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五、加强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及时了解省委省政府和当地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理性传播疫情防控信息,及时辟谣虚假信息,科学宣传防控知识,传播抗疫感人事迹,营造众志成城、团结抗疫的良好舆论氛围。
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这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让我们携手同心,发挥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精神,紧紧围绕在党和政府周围,自觉扛起责任,为打赢这场全民防疫战奉献慈善、社工和志愿服务力量!
海南省民政厅
2021年8月8日
编辑:甘再松 审编:闫玉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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