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从四川省民政厅获悉,日前民政厅和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出台方案,决定在“十四五”期间,实施五大行动,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
五大行动包括:
实施社会组织助力乡村产业发展行动,实施社会组织助力乡村人才建设行动,实施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消费帮扶行动,实施社会组织参与帮扶结对行动和乡村振兴社会组织能力提升行动。
据悉,民政和乡村振兴部门将积极动员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通过招商引资、产销对接、采购转售等方式,引进新兴产业、搭建产销平台、畅通销售渠道,促进乡村振兴。动员教育科技类社会组织发挥人才培养优势,有针对性地举办培训班,帮助农民学习掌握职业技能、致富技术,提供职业指导,增强就业能力。推动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帮扶车间、工坊等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培养乡村实用人才。动员社会组织参与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建设,参与建设一批设施完备、功能多样的休闲观光园区、乡村民宿、森林人家和康养基地,以文旅带动乡村消费。聚焦脱贫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结合地方个性需求,引导相关领域社会组织结对帮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重点帮扶村。支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依法领办创办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同时,以行业协会商会、公益慈善组织为重点,引领带动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爱心企业参与,设计实施具有优势特色的乡村振兴项目和活动。
为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民政部门要会同乡村振兴部门、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完善支持保障体系,加强监督指导,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积极性。
编辑:甘再松 审编:闫玉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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