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以来,我省民政系统着眼建设创新务实现代民政这个总目标,从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多样化服务需求出发,以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育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实施社会工作示范项目为抓手,积极促进专业社会工作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发展情况
(一)政策制度逐步建立。从试点地区先行先试到部门联动顶层设计,我省逐步建立了社会工作制度体系。在发展初期,省厅制定了民政事业单位社会工作岗位设置、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等文件,宜昌市夷陵区、荆州市沙市区等试点地区出台了地方性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其后,武汉、荆州等地制定了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民办社会工作机构管理、社会工作职位设置、薪酬待遇等相关制度。在此基础上,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等18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湖北省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省厅制定了广泛开展灾害社会工作服务系列文件。全省有8个地级市民政局出台了社会工作综合性政策。武汉、黄石、荆门、宜昌等地出台了对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社区工作者、社区网格员的补贴政策。
(二)人才队伍不断壮大。通过示范培训、考试辅导、转换提升等方式,将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转化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从2009年开始,省厅举办社会工作各类培训班30多期,培训社会工作从业人员3000多人次。近年来,全省各地每年培训社会工作从业人员1万多人次。2008年以来,全省共有5万多人次报名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目前,全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共有2万多人,其中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有7954人(初级6504人、中级1450人)。据统计,目前全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有专职社工600多人。我省开设社会工作专业的院校近20所,招收社会工作硕士(MSW)的院校8所,每年毕业的社工专业学生达2000多人。经过十年发展,初步培养了一支民政系统内部社工队伍和一支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专业社工队伍。
(三)服务平台不断拓展。积极在社区、民政、司法、团委、残联等领域开发设置专业社会工作岗位,孵化培育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支持社会工作行业组织发展,进一步拓展社会工作服务平台。十年来,各地、各部门社会工作岗位设置有序推进,民办社工服务机构、社会工作行业组织稳步发展,目前全省共开发设置社会工作岗位2500余个、登记注册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74家,全省有1个省级、3个市州级、15个县级社会工作行业组织。武汉市各区均有区级社工协会,在试点街道成立了街道社工协会,初步形成了从市级到街道的社会工作行业组织体系。
(四)试点工作进一步深化。从2009年至今,我省有民政部社会工作试点及示范地区(社区、单位)8个,省级社会工作试点近20个,试点范围不断拓展,试点内容由民政向教育、司法、团委、妇联、残联等领域延伸。武汉、宜昌、荆州、孝感、荆门等地积极推动社会工作与社区建设、学生教育管理、司法矫治等工作有机融合,试点成效初步显现。为充分发挥试点示范效应,省厅大力支持试点地区、单位与高校社会工作院系、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开展深度合作,共建实习、实践基地,形成发展合力。经过十年探索,以武汉市武昌区、汉阳区为代表的城市社会工作试点,以武汉市黄陂区、蕲春县、宜昌市夷陵区为代表的农村社会工作试点,以武汉市、荆州市救助管理站、宜昌市社会福利院、宜昌市第二社会福利院为代表的民政事业单位社会工作试点,已经成为我省社会工作试点示范品牌,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日益明显。
(五)社工项目有力实施。2013年之前,社工项目主要集中在武汉、宜昌、荆州等地少数试点单位实施,项目内容以民政养老服务、志愿服务为主。从2014年开始,省厅连续四年组织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三区”计划,先后组织135名社工到孝昌等9个受援县(市)开展专业服务,实施社工服务项目。通过项目实施,以60名培养对象为骨干的本土社工人才队伍初步建立,受援县(市)社会工作发展水平有了较快提升。2015、2016年,省厅组织实施了63个“爱满荆楚”省级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覆盖关爱“三留守”人员、养老服务、社区服务、社会救助、减灾救灾、军休服务、和谐医患关系、残障康复、青少年社会工作等服务领域,成效初显,带动了各地社会工作实务水平的提升。突发事件及灾害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有效推进。2015年社工积极参与“东方之星”号客轮翻沉事件善后工作,力所能及地发挥自身作用,为遇难者家属提供全程陪护、心理疏导服务,为现场工作人员、武警官兵、志愿者等提供情绪支持,促进了善后工作顺利平稳进行,得到广泛肯定。2016年省厅选派40名社工组成我省首支省级灾害社会工作服务队,赴武汉市黄陂区等13个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开展灾害社会工作服务,共计服务受灾群众13000人次,较好满足了受灾群众的实际需求,促进了灾区社会和谐稳定。武汉、孝感、荆州、荆门、宜昌、黄冈等市民政局组织实施了社区社会工作、“三社联动”、灾害社会工作相关项目,成效明显。通过项目带动,社会工作的知晓度和影响力不断增强,服务对象的满意度逐步提高。
(六)宣传保障逐步加强。2006至2012年,试点地区和单位采取多种方式宣传社会工作知识,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2013年以来,武汉、孝感、荆州、荆门、宜昌、黄冈、襄阳、恩施等地举办了“社工宣传周”、“国际社工日”等专题宣传活动,组织试点单位、高校、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一线社工广泛传播社会工作理念和知识。各地积极拓宽资金渠道,不断加大财政资金、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全省近年来每年都投入3000余万元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社会工作行政管理机构逐步建立。目前全省有1个省级、3个市州级、2个县级社会工作行政管理机构。考核机制不断完善。省厅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纳入了对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民政局年度工作综合评估项目。
通过十年实践探索,我省专业社会工作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社会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度不断提高,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氛围逐步形成;人才队伍规模不断壮大,社会工作服务平台有效建立;人才能力素质不断提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作用和地位得到认可;社会工作制度不断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环境得到优化。全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呈现出体制内和体制外相互促进、良性互动、协同配合的发展格局。总结试点实践,有四点基本经验:领导重视、融入大局是关键;分类指导、突出特色是重点;内部转化提升、外部培育机构是动力;专业引领、整合资源是保证。
二、面临的形势
当前,全省专业社会工作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面临着许多有利条件和难得发展机遇,同时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全省民政事业创新发展为专业社会工作发展提供了难得机遇。一是服务对象对专业化、个性化服务需求的日益增长为专业社会工作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随着全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显著提高,人民群众特别是民政服务对象对心理疏导、情绪抚慰、功能修复、社会融入等精神层面的服务需求越来越多,迫切需要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在加强资金救助、物质保障的同时切实做好人文关怀、个案服务和精神关爱工作。二是传统民政向现代民政转型发展倒逼民政服务水平提升。现代民政要求从传统的发钱给物“救济型助人”转向物质精神并重、采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与技能“助人自助”,不断拓展新的民政服务领域,不断提升民政服务水平和质量,切实把服务工作做细做深做透。三是社会工作试点实践为专业社会工作发展积累了一定经验。从2009年启动社会工作试点至今,形成了三种发展模式,即武汉市以街道、社区为主要服务阵地,探索形成的“服务项目打包、社工机构承接、街道社区配合”模式;荆州市依靠高校专业力量,围绕特定领域,探索形成的“精耕细作、做强做大”模式;宜昌市走内生发展之路,探索形成的“事业单位孵化本土社工机构、本土社工机构承接服务项目、外地社工机构提供督导”模式。四是基层对发展专业社会工作有较为强烈的实际需求。通过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的广泛开展,广大基层民政部门和民政事业单位逐步加深了对专业社会工作的认识,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积极性与日俱增,各地申报2016年“爱满荆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多达100多个,涵盖民政绝大多数业务领域。
(二)我省专业社会工作发展任务艰巨。全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中央要求和沿海地区发展现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人才总量不足,专业能力有待提升。民政系统及民办社工机构的社会工作者的专业能力与服务对象的需求、专业社会工作发展的要求相比,亟待提高。二是社会工作岗位开发不足,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数量相对较少,难以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挥作用提供更广阔的平台。三是专业社会工作发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及“三社联动”的制度和长效机制亟待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相关制度目前停留在宏观层面较多,具体的操作层面的实施细则欠缺,部分政策难以落地。四是发展不平衡。武汉、宜昌、荆州、黄冈、荆门、孝感等地区发展较快,多数地方刚刚起步,有些地方还是空白。
三、下一步发展思路
“十三五”时期,湖北省民政厅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专业社会工作发展相关精神,按照民政部部署要求,紧密围绕服务困难群众、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以创新机制、完善平台、强化保障为重点,以社区、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协同发展为基础,加快“三社联动”步伐,加快发展专业社会工作。同时,在民政事业单位大力开展试点,设置社会工作岗位,推动专业社会工作融入民政其他业务领域。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探索发展规律,凝炼实践模式,努力开创全省专业社会工作发展新局面。具体而言,重点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以“规划”为重点,强化顶层设计。明确“十三五”时期专业社会工作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方法路径、具体措施等。
(二)以政策创制为重点,细化政策措施。研究制定民政事业单位、社区社会工作岗位设置相关政策,加快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社会工作督导人才培育、灾害社会工作服务相关配套制度建设,鼓励各地出台对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社区工作人员给予补贴的激励政策。
(三)以人才培养为重点,加快转化提升。开展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前辅导、社会工作管理人才、服务人才、督导人才和服务项目培训。以推进“三社联动”为契机,加强对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开展省级社会工作优秀案例、服务项目评比,支持各地开展社会工作人才表彰。
(四)以项目实施为重点,强化示范引领。加快推进“爱满荆楚”、“三区”计划和灾害社会工作服务、志愿服务示范项目的组织实施,重点支持引导性、示范性、创新性“三社联动”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方式建立社会组织承接项目、社工团队执行项目、面向社区实施项目的机制。通过项目的示范引领,不断积累实务经验,创建服务品牌。同时,选取试点工作成效明显的地区、单位开展示范创建。
(五)以岗位开发为重点,拓展服务平台。加大民政领域内社会工作岗位设置力度,加快推进福利院、救助站、优抚医院、军休所、社区服务中心的社会工作岗位设置。进一步加大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培育扶持力度,指导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结合群众需求和自身优势特点加强服务品牌建设。健全资金保障机制,加大财政资金、福彩公益金投入力度。
编辑:涂传博 审编:GH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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