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丽霞)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宣部、中央综治办、民政部等22个部门共同印发《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作用。
《意见》提出,要重视和发挥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在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工作中的作用,在突发事件善后和恢复重建过程中,要依托各地心理援助专业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和心理援助热线,对高危人群持续开展心理援助服务。《意见》明确要积极配备和使用社会工作者,回应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需求。要发挥社会工作服务平台作用,构建协调顺畅的服务机制;明确要加强心理健康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医疗机构引进临床与心理咨询、社会工作专业的人才。积极培育医务社会工作者队伍。强调要积极落实基层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服务和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相关政策。《意见》还明确了部门职责,提出民政部门负责引导与管理城乡社区组织、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参与心理健康服务。
编辑:涂传博 审编:GHB
中国公益新闻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来源注明“中国公益新闻网”的所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公益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公益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公益新闻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我方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5个工作日内告知我方。
4、联系方式:中国公益新闻网 电话:010-57256752 电子邮件:4509524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