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全国首条志愿者服务热线成立,到创建“慈善之城”,让慈善融入城市发展和市民生活,广东省广州市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地和试验田,在公益慈善领域做出了诸多探索和创新。近年来,广州始终坚持以“慈善为民”为核心理念,并借助“慈善+”发展战略,通过开展“慈善+互联网”“慈善+运动”“慈善+民俗”等一系列活动,让公益慈善走进市民的日常生活,营造了人人参与慈善的良好社会氛围,激发了全社会参与慈善热情,弘扬崇德向善的慈善精神。
《慈善公益报》记者从广州市民政局获悉,为促进全市社会工作与慈善事业高质量融合发展,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近日,广州市民政局印发了《广州市实施“社工+慈善”战略工作方案》(简称《方案》)。按照该《方案》,广州将整合镇(街)、村(居)、慈善组织、社工机构、志愿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等多方力量,通过打造具有特色的“社工+慈善”制度体系,在全市各社工站设立社区慈善捐赠站点、鼓励支持慈善组织设立社区慈善基金等九项工作任务,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着力打造“社工+慈善”战略可持续发展样本。
《方案》提出,要结合广州市社区实际,制订社区慈善捐赠站点服务指引、社区慈善基金服务指引、社工站项目督查制度、社工站项目评估办法等制度文件,加强对社区慈善基金、慈善捐赠站点、“社工+慈善”活动以及社区慈善资源募集运作、信息公开等方面的规范管理,营造合法、规范、专业的“社工+慈善”发展环境,逐渐形成横向配套、纵向衔接的具有广州特色的“社工+慈善”制度体系。
镇(街道)可通过在市、区慈善会或其他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设立专项基金等形式成立社区慈善基金。有条件的镇(街)可由捐赠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居委会、承接驻地社工站的社工机构、志愿团体、居(村)民代表以及市、区慈善会等联合发起成立社区慈善基金会。启动资金可由市、区慈善会或其他慈善组织予以支持,后期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募集,主要用于本辖内开展的各项社区公益服务,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居委会、承接驻地社工站的社工机构按照社区慈善基金服务管理指引的规定具体运作,形成“由社区来,到社区去”的“社工+慈善”战略协同发展运作模式。
结合社工站“113X”模式,围绕民政重点服务领域,特别是社区扶老、助困、恤孤、助残及社区治理等方面设计慈善服务项目,由社区慈善基金(会)为慈善服务项目提供资金支持。首个项目以“耆乐安居”长者居家安全社工服务项目为试点,其他项目由各个社工站先行推进实施,按照“成熟一个培育一个”原则,重点打造一批创新性强、示范性好“社工+慈善”品牌服务项目。
依托社区慈善基金每年举办“社区公益微创投”活动,广泛收集社区民政重点服务对象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通过发动社区各方力量,链接社区多方资源来解决,形成社区慈善资源共募共用共享机制,使“社区公益微创投”活动成为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反映困难群众意愿,解决困难群众问题,推动社区自治的民生品牌。
此外,《方案》还明确,将建设社区联合劝募平台、推动社区志愿服务、完善评估和激励机制、加强专业人才培养等。
据记者了解,广州市实施“社工+慈善”战略工作按照全面启动、稳步推进、总结提高三个阶段有序进行,时间为2019年1月至12月底。旨在通过实践探索,力争让广州市“社工+慈善”运行机制健全,慈善捐赠站点布局合理,社区慈善基金(会)发展有序,“社工+慈善”品牌项目打造有力,“社工+慈善”活动特色鲜明,推动解决一批社区困难群体迫切期待解决的问题,助力民生保障和社区治理工作出新出彩。
编辑:甘再松 审编:y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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