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民政厅关爱孤儿社工服务项目是我省2016年重点推进的政府购买服务试点项目。该项目是为孤儿学校的孤儿和教师提供特殊关爱和心理疏导等服务,促进孩子们在学习、人际关系、人格成长方面的健康发展,缓解教师心理压力。
辽宁省民政厅按照《辽宁省政府购买服务暂行办法》规定,规范实施关爱孤儿社工服务项目。一是公开项目信息。将预算安排的关爱孤儿社工服务项目在省民政厅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包括项目名称、预算资金、项目内容、承接主体条件及服务项目要求等内容。二是公开选择承接主体。按照《政府采购法》等政策要求,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取辽宁省心理咨询师协会为关爱孤儿社工服务项目的承接主体。三是签订合同。省民政厅与辽宁省心理咨询师协会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事项,约定服务费用按照中期评估和末期评价验收的结果分两次支付。四是做好项目的评价验收。为保障服务质量,省民政厅制定了“服务量化标准”,主要包括关爱孤儿成长、教师心理疏导等服务标准。按照服务标准,对承接主体提供的服务质量进行中期评估和末期评价验收,根据评估和评价结果,与承接主体进行资金结算。
编辑:涂传博 审编:沫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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