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以来,我国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仍存在社会工作人才的专业就业率不高及流失严重等问题,这与保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发展的制度缺陷有关。按照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主要有四项制度:培养制度、评价制度、使用制度和激励制度。在过去10年的时间里,培养和评价制度建设和作用发挥较好,使用和激励制度的建设和作用发挥较为滞后。最近民政部等12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填补了空白。它的有效实施必将进一步实质性地推动我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社会工作事业的发展。
社会工作是特别强调价值观作用的专业。历史经验表明,明确的、强有力的社会工作价值观是社会工作队伍得以凝聚、在困境中坚持努力、出色地提供专业服务的基础,所以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和培训特别注重价值观的教育和培养。但是,社会工作者的坚定信心、服务绩效并不是完全由价值观支配的。“人在环境中”,社会工作者也是活生生的人。他们也像常人一样生活,也需要一定的生活和工作条件,也需要生活和事业上的安全感,需要事业发展上较明确的追求目标。《意见》在这方面有一些政策性的安排,为社会工作的职业化、专业化,为社会工作者队伍的稳定发展创造了新的条件。
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是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壮大的关键。一些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愿意从事他们自己所学的专业,但是现实中缺乏足够的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进入相关部门的一些社会工作毕业生被分去“打杂”,无专业服务可做。时间久了,他们中的一些人“被迫”转从他业,造成社会工作人才流失。如果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中有他们可以发挥专业特长的岗位,相信一定会有更多的社会工作毕业生从事专业社会服务。《意见》指出,不但民政部门,而且卫生、教育、工青妇、司法等部门都要开发社会工作岗位,吸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如果各个部门都能够努力开发岗位,促进本领域的社会服务专业化,就能够容纳大量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并能把本领域的社会服务提升到新的专业水平。
阻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从事专业服务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激励不足。这又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的工资待遇较低;二是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缺乏制度化的晋升空间,他们的职业生涯前景不清。就第一点来说,中央18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把社会工作人才确定为专业人才。但是实际上,在不少地区和部门,他们并没有被当作专业人才对待,而是被当作志愿者,政府购买服务给他们的工资待遇很低。一些年轻的社会工作者靠微薄的工资难以过稍微体面的生活,也难以设计未来。再加上我们正处于物欲横流的时代,低下的工资待遇难以留住他们长期从事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提高工资待遇,给他们以合理的报酬,是留住人才的重要措施。《意见》对不同用人单位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待遇问题提出了一系列解决举措,对于稳定这支队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社会工作者的职业前景问题近10年来基本上是被搁置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缺乏制度化的职业晋升渠道。我国的社会工作没有像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那样的职称系列,许多地方甚至没有基本的职级体系。这使一些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感到前途无望而另谋他业。《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职级体系,使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有往上攀升的阶梯,根据自己的能力和工作成绩能走上更高的职级,达到自我实现。这是稳定社会工作队伍、提高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素质的有力保障。
制度规定已经提出了,它的落实就成为关键。我们期待着使用制度和激励制度被有效执行。可以期待,这些制度的有效实施必将有力地推动我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社会工作事业的发展。
编辑:涂传博 审编:沫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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