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社区治理放大招 社工的薪酬福利有保障

 时间:2018-08-13 12:24:41来源:凤凰网江苏

e7131e66570ec71_size30_w500_h375

8月8日下午,南京市民政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南京社区治理1+4文件进行解读。近日,南京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我市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作出全面部署,并出台《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规范城市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实施办法》和《关于支持街道试点成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深化三社联动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等4个配套文件,全市社区治理工作的顶层设计全面强化、政策体系基本完备。

凤凰网江苏了解到,其中包含社区公共服务事项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保障社区工作者的薪酬福利待遇,打通薪酬上升通道;试点建设国际化社区等措施。

2020年,多方共治体系全面形成

《实施意见》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提出“两步走”总体目标。

0bbe19f0099f517_size75_w1200_h524

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陈芳介绍,一是到2020年,社区治理体制有效完善,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多元共治体系全面形成,社区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得到切实保障,居(村)民委员会依法自治达标率达98%以上、网格化管理服务覆盖率达100%、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达标率分别达98%以上、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中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占比达65%以上,农村社区达45%以上,城乡和谐社区建设达标率分别达98%、96%以上。

二是再过5到10年,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更加成熟,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初步实现,为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奠定坚实基础。

同时,《实施意见》明确了社区治理“三强化、两提升”的主要任务。主要包括:

“三强化”一是强化社区治理体系建设;二是强化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三是强化城乡社区治理组织保障。

“两提升”一提升城乡社区服务效能;二提升社区群众的获得感。

推行“一门式”服务

将南京近年来在社区治理创新探索中行之有效的社区减负增效、街居体制改革、社区协商、国际社区建设、智慧社区建设等做法提炼后写入文件,体现南京特色。

强化“社区减负增效”。严格落实社区减负增效的各项规定,定期开展新进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审批,坚决防止社区减负事项反弹。加强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做实“社区协商”。主要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

按照《南京市国际社区建设规划(2018-2025年)》,先期在建邺区双闸街道青奥等7个社区开展试点,以国际化促进现代化,为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营造开放包容的优良环境。

加强推行互联网+社区治理。推行“一门式”服务,推进社区公共服务事项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等。

保障社工薪酬福利待遇

陈芳介绍,出台《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社区工作者的范围、职责、管理、考核、待遇、激励及退出机制。拓宽职业发展通道,加大面向社区党组织书记、居(村)委会主任定向招录公务员和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力度。

保障薪酬福利待遇,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报酬(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五险一金”)不低于上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其他社区工作者报酬,玄武、秦淮、建邺、鼓楼、栖霞、雨花台区不低于其80%,江北新区、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不低于其70%的标准,合理设定社区工作者的薪资水平。

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实行基本报酬加绩效报酬,基本报酬由区统筹、不低于上年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绩效报酬由区和街镇统筹落实,其他农村社区工作者报酬,按照一定比例确定。

出台《关于规范城市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根据社区工作者承担的工作职责、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相关专业水平等,将社区工作者分为“三岗十八级”,打通薪酬上升通道。建立完善考核奖惩制度,社区专职工作者任职期间实行年度考核评议制度。

全市建立城乡社区治理经费自然增长机制,要求每年每个城市社区工作经费原则上不低于20万元,农村社区运转经费不低于30万元,由各区财政统筹各类资金予以保障。同时,要求引导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城乡社区,鼓励通过社会捐赠、设立社区基金会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和民间资本投向城乡社区治理领域。

同时,《实施意见》要求加强城乡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规划建设。区级按照不低于3000平方米,街道(镇)按照不低于1500平方米,城乡社区按照每百户居民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通过新建、购买、置换、改(扩)建和整合共享等方式,进一步提升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水平。

编辑:甘再松 审编:qm

中国公益新闻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来源注明“中国公益新闻网”的所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公益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公益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公益新闻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我方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5个工作日内告知我方。

4、联系方式:中国公益新闻网 电话:010-57256752  电子邮件:4509524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