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荔湾:社会工作促基层社区治理嬗变

 时间:2016-11-03 19:39:21来源:中国社会报

这里的社区青少年有“专注力训练”,这里的残障人士有“彩色园艺计划”,这里的经济困难居民有爱心送餐服务,这里的病友及其家属有情绪辅导、医疗政策咨询、医疗资源链接及转介服务……这里是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各个街道的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他们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承接运营,以社区社会工作专业服务为主体,以家庭、青少年、长者等重点群体服务为核心,以1个街道为单位,科学设置服务项目,面向全体社区居民提供专业、综合、优质的社会服务。目前,荔湾区有22个“家综”,实现街道的全覆盖。

是什么让荔湾区的基层社会服务与治理发生了嬗变,社会工作在基层社区治理中发挥了什么作用?近日,记者专访了广州市荔湾区民政局局长刘伟。

记者:广州市荔湾区于2007年被民政部确定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综合试点区,是全国较早开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地区之一。2011年被民政部命名为全国第二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示范区。2014年又被民政部评为首批全国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地区。在这10年来,荔湾区是如何推进社会工作的?

刘伟:总的来说,10年里,广州市荔湾区社会工作经历了4个阶段发展。第一个阶段是2007年-2009年,特点是完善运作机制,为社会工作提供保障平台。自2007年被民政部确定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综合试点区以来,区里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区委副书记担任组长,区有关部门以及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民政局,并在我局设立社会工作科,配备人员编制,明确职责任务。随后在2008年印发了荔湾区开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以及关于学习借鉴香港先进经验推进社会管理改革先行先试实施意见文件,这为荔湾区试点工作提供了可靠保障。那时,我们对社会工作知识了解不深,就先后组织区干部、社区居委会人员参加社会工作知识培训,并动员他们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在2009年6月,我们还成立了广州市第一个区级社会工作协会,加强对各试点街道社工服务机构开展服务项目的检查、督促和指导。

第二阶段应该是2009年-2010年,那时我们引入政府购买,为社会工作提供实践平台。2009年,我们根据各街道特点,选取了金花街、南源街、逢源街等9条街道作为我区试点街道。通过推行“政府购买、民间运作”的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着重开展了青少年、长者、残障康复等试点工作。总结经验后,我们在2010年扩大试点范围,在多宝街、石围塘街分别引入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开展养老服务、未成年人成长干预服务。当时,区司法局还成立友善社会服务中心,开展了社区服刑与刑释解教人员社会适应指导服务的试点,成效显著。

第三个阶段是2010年-2013年,可以概括为试水家庭综合服务,为社会工作提供发展平台。当年在社会管理服务体制改革试点的契机下,我们选取逢源街、海龙街、金花街3条试点街道构建“一队三中心”。其中,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是我区推进街道社会服务管理改革创新的重要内容。我们以该中心为载体,为居民提供了家庭、长者、青少年、残障康复、社区矫正、外来人口等具有本土特色的社会服务。第二年即2011年,我们迎来了全面推进改革的契机,在广州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快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文件的推动下,我区“家综”建设逐步开展。2012年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下,22条街道因地制宜制定各街道“家综”的相关服务质量指标,并通过整合场地、设备购置、政府采购、签订协议等流程,全面铺开22条街道“家综”的建设,且进入实质性服务阶段。

为加大对承担政府服务项目的社工服务机构及社工的监督管理力度,我们先后制定了《广州市荔湾区社工服务机构及项目评估指标》《荔湾区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相关服务指标参照标准》《广州市荔湾区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资助及服务协议》等系列文件的通用条款。

第四个阶段是2014年至今,特点是探索“三社联动”机制,为社会工作提供创新平台。随着街道“家综”的发展,社工服务已受到广大居委群众的好评,而且当时荔湾区在省里、市里提倡社会治理创新的推动下,我们就立足区情,集本土优势,以“家综”为纽带,发挥社工在社区建设中的作用,以 “三社联动”的方式,形成了别具特色的荔湾经验,打造了各具特色的品牌服务。我们还按照“社工+义工”“社工带义工”的理念,把社区居民中的各类专业人士和热心人士吸纳到社区义工团队中。随着“家综”服务的深入开展,我区逐渐在服务中渗透“全民宣传、重点服务”的理念,联合区社工委、区妇联、区司法局开展心灵直通车志愿服务、妇女儿童之家、社区矫正社会工作等服务平台,为特殊群体提供深度的专业服务。

记者:这10年来,广州市荔湾区秉承“先试先行”的实践理念,从“小专项”“大专项”“综合服务”到“三社联动”,一步一脚印发展到今天。在这个实践过程中,荔湾区社会工作的发展重点是什么?又有哪些保障机制?

刘伟:经过长期实践探索,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保障机制和发展重点:“构建一个发展格局”,即建立起一个“政府引导、社会组织承担、社会公众参与”的社会工作发展格局;“融合两地服务经验”,以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为依托,将穗港合作服务理念辐射到全区街道,承接街道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突出三类服务人群”,针对老城区服务人群“三多”的显著特点,依托“家综”,以重点个案服务为主,为孤老、困难、残疾人和失独家庭提供专业服务;“做到四个互相促进”,与党建工作互相促进、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互相促进、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互相促进、与扶贫济困互相促进,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推进我区走新型城市化发展道路、“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荔湾”中的积极作用;“建立五项发展机制”,即建立政策经费保障机制、组织培训考试机制、政府购买服务机制、社工义工联动机制和宣传引导激励机制,确保项目可持续发展。

记者:从10年的发展历程和服务产出的实际效果来看,广州市荔湾区以“家综”为纽带,通过“三社联动”对基层社区治理进行创新,从基层政府的角度来看,收获了哪些实践经验?

刘伟:我认为10年的实践经验可以体现为“三个有利于”:一是有利于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我区顺应全省推动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趋势,在加快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中构建“政府主导、民间运作”机制,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扶持培育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逐步形成“小政府、大社会”的治理格局。二是有利于升级民生幸福。我区引入社会工作,发挥社会工作需求评估、资源链接等专业优势,创新了社区多元化服务体系,走出了一条凸显专业化、覆盖全民化、投入社会化的社区服务管理新路子,扩大了社区群众的服务覆盖面,社区逐渐成为居民群众生活的“幸福港湾”。三是有利于形成“人人参与”的社区治理格局。我区建立健全了“社工+义工”“三社联动”服务机制,强化协同共治,促进了政府行政管理与社区自我调节、居民自治管理的有效链接,推进了荔湾区基层社会管理的创新实践,“我参与、我志愿”的氛围处处可见。(本报记者 颜小钗)

编辑:涂传博 审编:沫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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