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中山市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民政兜底性社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社会工作者要围绕底线民生和基层社会治理,运用社会工作的理念和方法,为双低家庭、重点优抚对象、空巢与独居老人、高龄老人、困难残疾人等民政对象提供精准、有效的服务。
■中山市共有持证社工4244人
据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中山市自2009年启动社会工作试点以来,不断强化社工队伍建设、深化专业服务、优化发展环境,初步建立了多层次、专业化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基本形成广覆盖、宽领域的专业社会工作服务体系。然而,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社工机构快速增长,某些机构利用社工平台谋利,严重违背社会组织非营利性和社工服务公益性的初心;部分项目专业性服务能力不足,华而不实,服务成效不明显等。
为推动中山市社工服务“脱虚入实”,市民政局在深入调研并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拟订《意见》,并报市政府审定同意后,正式下发实施。
据了解,目前中山市登记在册的民办社工机构超过60家,建立社工服务站点86个,全市共有持证社工4244人,其中一线社工500余名,每万人持证社工数居全省第一。全市各级政府累计投入社会工作购买经费达1.5亿元,购买服务项目近500个。
■社工入村驻点每周不下三天
《意见》指出,推进全市民政兜底性社工服务高质量发展,全面加强基层党委政府对社工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将兜底性社工服务项目外包转变为由基层政府主责部门主导或直接管理,社工主要面向村(居)开展兜底性社会工作服务,着力解决服务民生“最后一公里”问题。民政兜底性社工服务主要围绕底线民生和基层社会治理,为双低家庭、重点优抚对象、空巢与独居老人、高龄老人、困难残疾人等民政对象,提供专业、精准、有效的服务,协助落实民政各项惠民政策。要坚持把村(居)作为民政兜底性社会工作的主要阵地,推动社工深入基层、直面民生、进村入户开展工作。
根据《意见》,社工主要面向村(居)开展兜底性社工服务,镇区社会事务局要把握工作的主动权,对社工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每周下村(居)一般不少于3个工作日。根据实际情况,可将社工“分组划片、入村驻点”,有条件的可以采取“一村(居)一社工”工作方式。
中山社协秘书长陈洪认为,《意见》对社工在基层服务提出每周不少于3天的具体要求,是比较符合实际的。目前社工单位基层服务开展有所转变,由综合服务转向专业服务,由预防社会问题转变为面向社会问题解决方面。“社工机构不单单是做个案和小组,还需要有社区营造,社会建设的中观、宏观思维。”他介绍,中山社协也把重心放在基层社工人才的培育方面,特别加强这方面的投入,包括送培训到镇区。
编辑:涂传博 审编:XK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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