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依托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国际平台和学术资源网络,深入研究儿童保护和福利等问题,做好政策储备,为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近日,"新时代的儿童保护和儿童福利"研讨会在京举行。会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共同主办,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所承办。会上,有关专家学者围绕儿童保护和福利体系建设新方向、儿童保护和儿童福利制度建设的国际经验、儿童保护和福利的法治保障、儿童早期发展和学前教育等议题展开了深入研讨。
“暴力不仅会对儿童造成短期影响,而且其长期影响更令人担忧——会对儿童大脑造成伤害、影响其健康状况、更容易使其具有攻击性,甚至造成精神健康的影响,或产生自杀的倾向等。”这些,或许是你我都不曾太多考虑的。日前,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主办、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所承办的“新时代的儿童保护和儿童福利”研讨会上,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办事处儿童保护处处长彭文儒表示,针对儿童的暴力侵害等儿童保护问题,将会对社会造成巨大的成本损失。鉴于此,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应加快推进我国儿童保护和福利体系建设。
儿童福利究竟包含哪些内容、我们应如何对儿童进行保护、我们又应如何推进儿童保护和福利体系的建设,以及提高其有效性、覆盖面及可持续性等问题,一直是业内人士时刻关心并持续深究的问题。在此次研讨会上,相关专家就这些问题再次展开了深入探讨。
我国儿童保护和福利体系的“四梁八柱”正在建立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其中,“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部分专门提到了“幼有所育”。此外,在第八部分“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中,还做出了保障儿童妇女合法权益、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等战略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副司长郝福庆在研讨会上介绍,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在加强儿童保护、推进儿童保护与儿童福利体系建设方面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取得了不少进展。同时也应看到,儿童保护和福利体系建设仍然任重道远。
郝福庆介绍说,最近几年,国务院相继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十三五”时期推进实施社会服务兜底工程,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儿童福利设施建设,推动形成功能完备、服务规范的儿童福利服务设施网络。此外,“儿童优先”的理念写进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困境儿童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等十多个儿童项目还被列入了国家“十三五”公共服务清单。
由此看来,政策方向已经明确了,硬件也在逐渐建设和完善中,这也就意味着儿童保护和福利体系的建设正在立起“四梁八柱”。下一步如何推进?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了儿童保护和福利体系建设的路子必然有着自己的特色。与美国过于强调市场、北欧过于强调高福利等道路不同,我国应该促进儿童福利由“补缺型”走向“适度普惠型”。
儿童保护“小”问题牵动“大”发展
儿童,本是祖国的花朵,应在家庭及社会的呵护中健康茁壮成长。但在现实中,却时有儿童受到侵害或未能享受应有福利等情况发生。家庭暴力、儿童性侵、监护人侵害等危害儿童安全的事件时而响起在我们耳畔,刺痛着人们的心。
何谓儿童保护?“其实我们所说的儿童保护并非针对所有儿童权益宽泛的保护,而是有着明晰的界限,是指保护儿童免受暴力、虐待、剥削和忽视等。”彭文儒向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解释说,儿童保护的重要性,不仅体现为《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近一半的条款都与儿童保护有关,也不仅因为《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第一次将儿童暴力、虐待等行为明确为全球发展中的一个重要议题,更重要的是在儿童保护问题上,人们对暴力问题的严重程度和普遍性有了很好的认识。
彭文儒进一步解释,暴力侵害对儿童的影响并不仅仅是表面上的身体伤害,更重要的是将会对受侵害儿童今后的成长及性格形成等方面造成严重的不良后果。暴力会对儿童产生短期和长期的影响,目前有越来越多的数据显示,暴力伤害会对儿童的大脑发育带来影响,还会影响整体的身体状况、学业成绩、精神健康和语言等。在健康状况方面,受过暴力侵害的儿童,成年后患有肥胖症或是骨折等健康风险会更高。
不仅如此,遭受过暴力或虐待的儿童,在小时候或是成年后有可能展现出更具风险的行为,如酗酒、离家出走等。同时,他们的精神健康会明显受到影响,进而影响他们与其他人形成密切的情感关系,使其面临一系列社会性问题,甚至产生自杀倾向。
需要注意的是,儿童生活得是否安全并非某一儿童个体的事情,个体成长的负面后果将直接导致国家和社会长期而深远的负面影响。彭文儒介绍,2014年,联合国开展的有关儿童暴力侵害造成的成本损失研究发现,儿童遭受暴力侵害给全球带来的经济损失高达7万亿美元,占全球GDP的8%。反之,如果在这方面采取预防和消除措施,则每投入1美元就能带来10美元的回报。同样的测算在美国也有——美国儿童暴力非致命伤害对于每一个受害人大约会造成21万美元的损失,其中包括卫生系统支出成本、儿童遭受暴力伤害后可能辍学,以及可能造成生产力下降等因素。
彭文儒表示,在中国,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也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进行过相关研究,据测算,2010年儿童暴力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占中国国内生产总值的2.06%。彭文儒坦言,这仅是关注了对精神健康的影响,还不包括其他方面的损失。
“适度普惠”的体系原则,把握好“度”是关键
经过成本测算,儿童保护这个“小”问题带来的“大”影响,使人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加强儿童保护并建立完善儿童福利体系的重要性。儿童保护是儿童福利体系建设中的核心内容,保护的背后更加需要儿童福利政策的保障和支撑。令人欣慰的是,近年来,国家相关政策正在不断跟进中。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所社会治理研究室副主任顾严解释说,所谓的“补缺型”即为国家对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即孤儿和弃婴)履行养育人职责。而所谓的“适度普惠”,在顾严看来,就是从“标准的小众”转变为“精准的大众”。“适度普惠这张网可能会覆盖所有家庭,但并不会对每个家庭进行干预,而是对在网中精准识别出来需要保障的家庭进行兜底。”顾严说。
适度普惠很重要的一点即为精准。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副主任宋文珍表示,学龄前的阶段对于儿童身体和智力发育至关重要,应真正树立儿童优先的理念,以及投资于儿童收益于未来的理念。她建议结合脱贫攻坚战略,面向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孕产妇及6岁以下婴幼儿,将营养改善计划延伸到学龄前,实现儿童营养改善策略的精准实施。“同时相关措施也要精细化,补助对象应以贫困标准为基准,实现公平,改变寄宿生有补助、不寄宿就没补助的现象。”宋文珍强调说。此外,她建议为儿童建立福利账号,将补贴和福利精准落实到人。
值得注意的是,面对贫困儿童问题,还需切断代际传递。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刘继同认为,未来,应将儿童福利与家庭福利整合,由以儿童为中心的儿童服务,发展到母亲的福利,再到家庭的福利。其中涉及妇幼健康、义务教育、生活技能、社会保护等多个方面。
不过,在中国社科院大学社会工作学院教授童小军看来,针对如儿童虐待这种需要保护的需求,并非仅与贫困相关,富裕地区也会发生。因此,当儿童免遭侵害的权利在家庭中不能被满足时,就需要国家兜底,行使“国家亲权”的责任。当然,童小军也强调,好的政策依赖于体系的完善,即需要及时建立发现报告机制和监护处置机制。不仅如此,上海社科院社会学所所长程福财坦言,目前福利政策的落地仍缺乏专业的指导和专业的人员队伍,需要国家力量、传统力量与专业的社会力量等多方共同努力。
顾严分析,未来适度普惠的方向可能会有两个延伸——机构的设施和服务向社区、向家庭延伸,基本的养育服务向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等综合服务延伸。适度普惠的儿童福利,还需要家庭政策体系,包括税收、住房保障等具体政策,以及社会支持体系,如社工、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支撑。
同时,多位与会专家也提醒,应注意把握好适度普惠的“度”,从国家宏观发展角度看,避免陷入过度福利的困扰中。
编辑:涂传博 审编: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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