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召开的福建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上,福建省政协常委、团福建省委副书记陈涛等8名共青团和青联界别的省政协委员呼吁,通过健全机制体制、加大经费投入、建立服务制度、借助媒体加强宣传等方式加强福建青少年事务社工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好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
委员们表示,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青少年在学习生活条件总体改善的同时,在成长发展过程中面临着很多新的困难和问题。如何做好青少年,特别是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服务管理和预防违法犯罪工作,迫切需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对他们进行专业化、个性化的社会工作服务。针对当前情况,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团中央、民政部、财政部等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青联发〔2014〕1号)和《关于做好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的意见》(中青联发〔2017〕16号),都提出要大力建设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并把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组织实施涵盖重点群体、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项目。
因此,加强青少年事务社工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好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是有效满足青少年社会需求、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公共财政体制改革、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对于创新社会治理、巩固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委员们建议,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实施《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建立健全共青团牵头、民政、财政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将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完善购买内容和指导性目录,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
此外,各级民政、团委和有关部门要根据向本地社会组织征集的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情况,每年确定若干个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每个项目视情况给予5万~15万元资助资金。各级财政要将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岗位和服务项目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逐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扩大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范围和规模,带动建立多元化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投入机制。
委员们还建议,将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要求纳入青少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以及政府采购、公共财政投入等方面法规政策和部门规章制定修订范围。围绕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流程、专业方法、质量控制、监督管理、需求评估、成本核算、招投标管理、绩效考核、能力建设等环节,加快相关标准研制步伐,逐步建立科学合理、协调配套的青少年社会工作管理服务标准体系,为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提供有力技术保障。定期组织开展优秀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优秀社会工作服务案例评选活动,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的积极性,增强社会各界对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的认同与支持。
编辑:涂传博 审编: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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