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人才扶持激励机制,近日,泰顺县印发《社会工作扶持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推动泰顺县社会工作行业向专业化、本土化、精细化发展。
《办法》所指的社工人才为2008年以来考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并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且在泰顺县内从事社会工作相关领域工作的全职人员,包括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等。
建立考取职业资格证书的奖励制度,对考取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的人员分别给予1000元、2000元、3500元的奖励。同时,建立社会工作人才表彰激励机制,优秀社工人才可提名参选县、乡镇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符合泰顺县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的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体系,享受住房、医疗、子女入学、工资外津贴等优惠政策;全日制高等院校的泰顺籍社会工作专业学生到泰顺县内社工机构或社会工作相关领域单位实习的,按照学历给予实习补助,每人最高补助3600元;社工专业服务案例被国家、省市部门评为优秀社工案例的,分别给予1000元、800元和500元的奖励。
扶持本地民办社工机构,对新开办的民办社工机构并在民政局注册登记的,且正常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的,给予公益性社会组织初创扶持资金补助,该项费用由泰顺县社会组织发展基金费支持;鼓励县内民办社工机构提升专业发展水平,对机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全职员工数量达5人(包含5人)以上的机构,参与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并获得3A、4A、5A三种等级之一的,享受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补助,获得全国、浙江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育基地和实训基地称号的,县财政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一次性补助。
编辑:涂传博 审编:TSS
中国公益新闻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来源注明“中国公益新闻网”的所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公益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公益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公益新闻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我方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5个工作日内告知我方。
4、联系方式:中国公益新闻网 电话:010-57256752 电子邮件:4509524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