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分类培育发展清单制度,大力扶持政府职能承接型、政府职能补位型社会组织。9月27日,深圳市民政局在回复市人大代表建议中透露了这一消息,并表示将对社工服务绩效进行评估,确保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的使用效率。
截至2017年3月31日,深圳共有社会组织11754家,其中社团5841家,民非5648家,基金会265家。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数量为3023家,占全市社会组织总数的25.71%,近三年社会组织年均增长超过20%。但深圳市人大代表袁建东说,目前深圳对于社会组织较多侧重在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服务费用的资助,对专业人士的培养较欠缺。但随着政府职能转移的不断扩大,社会组织承接政府服务将越来越多,如人力资源匮乏,将导致其承接服务的成效大打折扣。
对此,深圳市民政局也给出一组调查数据,截至2016年底,深圳社会组织共有工作人员151836人,其中专职人员131539人,占86.6%。从业人员中,市级和区级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占比分别是28.4%和71.6%。从年龄上看,35岁及以下人员占63.3%,36岁至55岁的占33.7%,总体较为年轻。但从专职人员学历上看,市级社会组织中,大专以上学历从业人员占69%,近9成为专科及本科学历。但区级社会组织中,大专及以下学历人数占比74.7%,本科及以上人数占比25.3%。“也就是区级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的高学历人员占比不高。”
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深圳将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分类培育发展清单制度,加大力度扶持政府职能承接型、政府职能补位型社会组织,加快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商会、民办科研机构、民办养老机构、公益慈善组织、生态环保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等社会组织。“我们将重点推进社工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范畴,规定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的范围、类型和程序,明确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的资金规模和经费标准,设定社工专业人才薪酬待遇具体参照和执行标准,促进社工机构职业化和专业化发展。”
据悉,深圳目前正在制定《深圳市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指引》《深圳市深化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深圳市社会组织行政约谈办法》等政府规章和文件,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法律法规体系。此外,深圳拟以市社会组织创新示范基地、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为龙头,构建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功能区分、分工合作的社会组织孵化器集群。
编辑:涂传博 审编:mo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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