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问题是一种全球性的治理难题,反贫困是世界各国应对该问题的重要战略举措。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中国的反贫困在取得重大成就的同时,也面临着严峻复杂的挑战。在农村贫困人口和贫困发生率均已大幅缩减的脱贫攻坚阶段,如何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成为一项艰巨的历史性任务。在当前的反贫困实践中,社会工作的作用越来越受到相关部门重视。2017年6月27日,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支持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指导意见》。至此,我国反贫困中的社会工作介入不仅拥有了制度上的合法保障,而且获得了政策上的顶层支持。如何推动社会工作精准介入我国反贫困实践,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四个维度进行相关思考。
紧扣必要性维度 找准角色定位
必要性维度强调社会工作对反贫困的介入是不可或缺的。对于反贫困实践来说,社会工作介入是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是对单一行政型扶贫缺陷的一种弥补,而且是开展多方合作型扶贫实践的一种必需。就社会工作而言,对反贫困实践的介入被视为其在本土化、专业化和职业化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里程碑,既是社会工作在“中国道路”上坚守与践行专业使命的必然选择,又是社会工作走出社会承认不足之困的必由之路。
社会工作与反贫困之间的关系决定了两者在角色定位上具有互补性。以社会工作为立场,反贫困实践是其在“让渡空间”基础上来开拓发展空间的“实验场”。通过介入本土化的反贫困实践,社会工作的专业性和职业化水平都将有质的提升。以反贫困为立场,社会工作有助其实现精准化、整合化和持续化。作为精准扶贫工程的专业力量,社会工作通过扮演评估者角色来精准识别贫困人口和致贫原因,扮演整合者角色来动员与协调各方扶贫力量和扶贫资源,扮演使能者角色来激发和提升扶贫对象的进取精神和可行能力。它可以拓展对“扶持谁”、“谁来扶”和“怎么扶”三个关键性问题的回答思路。
用活契合性维度 发挥比较优势
契合性维度突出社会工作与反贫困之间是天然同构的。社会工作是兼具专业价值理念与科学助人方法的学科体系与职业类型,反贫困是在一定价值导向下运用科学方法实现脱贫目标的共同行动和系统实践,两者之间在结构上具有相似性。首先,价值结构上相似表现为方向性契合,即两者都特别关注弱势或贫困群体福祉的改善,追求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实现。其次,认识结构上相似表现为动态性契合,即两者都逐步将弱势或贫困的根源归结为社会制度排斥与结构资源缺失。最后,方法结构上相似表现为科学性契合,即两者都强调运用规范而具体的程序、系统而专业的方法实现其价值目标。
社会工作与反贫困之间的相似结构有利于在反贫困中深度融合社会工作,并发挥其比较优势。理念上,“助人自助”、“案主自觉”、“信任”等价值可引导反贫困从行政化转向人性化,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扶贫对象的需要和权利。理论上,“优势视角”、“赋权增能”、“社会支持”等思想资源能促进反贫困从依赖外部支持的救济模式,转向挖掘内在动力的发展模式,在消除社会排斥和文化贫困的基础上,着力提升扶贫对象自我脱贫的主动性和可行能力。方法上,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社会行政等科学方法及相关介入技巧会推动反贫困从刚性干预转向柔性治理,以扶贫对象的问题和需求为中心,通过塑造贫困者和贫困区域的主体性来实现共享发展和共同富裕。
关注失调性维度 正视实践困境
失调性维度反映社会工作融入反贫困所遭遇的制约因素。政府层面上,“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在地方扶贫实践中常因粗放式扶贫模式的惯性影响而变为“政府单一支配、社会被动参与”,这不仅增加政府的财政投入和行政成本,还挤压社会工作对反贫困的贡献空间。社会层面上,不但扶贫对象对社会工作依然陌生,而且民间社会组织发育不良,这侵蚀了社会工作对反贫困的贡献基础。自身层面上,当前社工人才和服务机构不但存在数量上的巨大缺口和质量上的良莠不齐,而且存在城市与农村、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等结构分布上的不均衡,这削弱了社会工作对反贫困的贡献力度。
社会工作所面临的现实阻碍必然会使其陷入实践困境。一是角色扮演困境。作为“大扶贫格局”中的多元主体之一,社会工作在反贫困实践中常难以保持独立性与自主性,其与政府的合作性“补位”关系易被化约为从属性“重位”关系。二是社会承认困境。我国社会工作尚未发展出明显的职业特征,其社会的知晓度、认可度以及尊重度都处于较低水平,扶贫对象特别是“三区”贫困者不仅对社会工作所知甚少,还会因思想观念保守而对社工持有警觉和防备的心理,甚至直接拒绝其服务。三是服务能力困境。现有的专业社工和服务机构在回应扶贫对象海量化、多样化、动态化和复杂化的服务需求时显得力不从心,它们既因从业者的数量有限且区域分布不均而在服务对象、服务内容等方面缺乏介入广度,又因从业者的专业素养不高、扶贫经验不足、地方知识匮乏而在服务方法、服务措施等方面缺乏介入深度。
把握可及性维度 深化路径选择
可及性维度指涉反贫困社会工作介入服务与扶贫对象之间的匹配程度。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时空可及性,又称可接近性,即扶贫对象能够及时而方便地获取社工服务。二是经济可及性,又称可承受性,即扶贫对象最小化地承担社工服务的经济成本,乃至免费享受相关服务。三是内容可及性,又称可获得性,即所供给的社工服务符合扶贫对象的需求量和脱贫要求。四是方式可及性,又称可适合性,即扶贫对象适应并认可社工服务的供给方式。五是结果可及性,又称可满意性,即扶贫对象在参与社会工作的反贫困介入服务中,满足于自身脱贫能力的提升和生存境况的改善。就供给方而言,制度环境、资源配置、财税支持、服务能力、供给流程等因素会影响社会工作介入反贫困服务的可及性。就需求方而言,可及性的影响因素主要表现为扶贫对象的个人特征(比如教育程度、对社会工作服务的认识和态度)及其所处的社会文化环境。
可及性是衡量社会工作实际介入成效的重要标准。在找准角色定位、发挥比较优势、正视实践困境的同时,我们需要推动反贫困社会工作的精准化发展,全面提高其介入服务与扶贫对象之间的匹配水平。第一,在实现可接近性方面,通过加强顶层设计,完善社会工作介入反贫困的具体制度建设,从国家发展战略和整体规划层面,推动本土化的专业社工和在地化的专业机构均衡分布、深入基层、持续服务。第二,在实现可承受性方面,通过完善财税支持政策,设立专项发展基金,在加大政府购买相关服务项目力度的同时,开拓社会捐赠、公益创投、网络众筹、社会企业等替代性经济来源,以保障公益性原则。第三,在实现可获得性方面,通过加强能力建设,提升社工的专业水平和职业技能,打造社工机构的规范治理结构和服务网络品牌,开展一系列“接地气”的介入活动,以满足扶贫对象的实际脱贫需求。第四,在实现可适合性方面,通过创新服务供给模式和策略,在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提高扶贫对象对社会工作承认度的同时,增强社工的文化敏感力,推动社区为本的社会工作扶贫模式,促进扶贫对象在社区参与中提升自身的脱贫能力。第五,在可满意性方面,通过加强质量监控、评估与反馈,在健全政府对社会工作反贫困服务的监管制度、加强社会工作行业组织的自律约束的同时,完善社会监督,引入第三方监督评估制度,提高扶贫对象的满意度。
(本文系安徽省软科学研究计划“安徽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发展政策研究”(1502052086)、安徽省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社会工作视阈下农村留守儿童的道德社会化问题研究”(gxyq2017029)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社会学院、安庆师范大学人文与社会学院)
编辑:涂传博 审编:mo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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