萤火虫应进入“野生动物保护名录”

 时间:2017-06-28 15:16:23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法制网记者 杜晓 □法制网实习生 涂陈昊

夏日到来,萤火虫商业展招致不少国内环境生态以及动植物保护志愿组织的抗议。

一位志愿者这样谈及参加萤火虫商业展的感受,“不少小朋友擅自伸手到蚊帐里,偷萤火虫出来”“不少大人打开手机闪光灯照向萤火虫,也有不少人用手拍打蚊帐想让萤火虫飞起来、亮起来”,最后得出的结论是,“毫无浪漫可言”“公民的科普教育太重要了”。

没有市场就没有利益链

“萤火虫保护也就这几年刚刚起步,许多公众对此并不了解。在乡下,有些人认为萤火虫是害虫,所以那里的人对保护萤火虫的行为非常不理解。有的商家说参展的萤火虫是人工养殖的,公众也很容易被商家所迷惑。现在抵制的声音比较大。”萤火虫生态线联合发起人岳桦说。

志愿者们在一封公开信中写道,野外捕捉伤害的不仅是萤火虫个体,而是整个区域生态系统内的萤火虫群落。萤火虫的发光特性,原本是繁殖期求偶行为的一部分,如果在这一期间遭到大规模捕捉,很可能影响其求偶和繁殖,对这一地区的萤火虫种群带来毁灭性伤害。

岳桦认为,很多人确实没有见过萤火虫,所以参加萤火虫商业展。这种商业展一般就把萤火虫放在大棚里面,再放几顶小蚊帐,体验效果也不是很好。正是由于这些商业活动的存在,才使得萤火虫不断被捕捉、买卖。

“我们在端午节进行调查时了解到,有多场萤火虫商业展被叫停。有的商家感觉到萤火虫商业展有风险,就选择不去举办,于是今年萤火虫的订单少了很多。我们在虫源地进行调查时发现,捕捉规模也缩小了。淘宝禁售萤火虫之后,面向公众的小型订单没有了,主要靠线下联系商家做大的订单。如果公众自觉抵制萤火虫商业展,没有了市场,这个利益链条就会自动消失。”岳桦说,“之前我们一直在做的事情就是把萤火虫买卖的整个利益链条向公众呈现,让人们了解萤火虫商业展的内幕。”

萤火虫保护有待加强

“现在一个主要矛盾就是萤火虫管理部门的权限不够清晰。在一些地方,我们把问题反映到有关部门之后,彼此之间会互相推来推去。从国家层面明确一些昆虫包括萤火虫的管理界限是非常重要的。另外我们也呼吁对萤火虫进行立法保护。萤火虫目前没有被列入野生动物保护名录,可以将一些濒危的萤火虫种类列入野生动物保护名录。新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野生动物保护名录需要每5年定期更新,2017年是新野保法实施的第一年,我们在大力呼吁,这样有关部门在监管执法时也有了依据。”岳桦说。

志愿者萍曦认为,法不责众,对于萤火虫被大肆售卖、捕捉、放飞等造成生态环境被破坏的现象,并没有过硬的法律在背后保护萤火虫。

“萤火虫保护其实本质上是栖息地的生态保护,政府部门、企业、科学家、非政府组织、教育机构、公众等都应该积极参与到生态修复和萤火虫复育工作中来,可以鼓励商业化的手段参与到萤火虫的栖息地修复和复育中。鼓励萤火虫科普书籍的出版、讲座、学校的科学课堂、生态赏萤活动等,让更多的公众了解到萤火虫的真正现状,喜爱萤火虫,才能积极地投身到萤火虫的保护中来。”华中农业大学植物科技学院副教授付新华说。

岳桦告诉记者,“一条成功的经验是,通过修复城市中的萤火虫栖息地来保护萤火虫。这样公众也可以到栖息地直接观看萤火虫,就不用通过商业展观看萤火虫了。萤火虫对环境的要求比较高,有萤火虫的地方说明环境非常好。公众一般喜欢萤火虫,可以把萤火虫作为媒介,引导公众去关注栖息地的生态环境。”

付新华建议,政府层面应该考虑咨询萤火虫研究相关专家,确定一些珍稀萤火虫物种,列入保护名录;专项设立研究和保护项目,加速我国萤火虫生物多样性的调查和研究;考虑设立省级甚至国家级萤火虫保护区。

志愿者们在公开信中写道,“相对于割裂栖息地的工业化养殖萤火虫来满足猎奇式的观看需求,保护野外栖息地是让人们可以永续观看到萤火虫之美的唯一道路”。

编辑:唐仁凤 审编: mo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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