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永海(左一)听取江苏省东台市检察院检察长陈宏成介绍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随着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野生动物活动范围扩大,对周边农作物造成了损害。”2023年底,全国人大代表、领胜城科技(江苏)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主管邵永海在履行代表职责过程中发现,在野生动物保护区周边,不少农户的农作物遭野生保护动物侵食、踩踏,给农户造成了经济损失,他来到江苏省东台市检察院,希望检察机关督促解决。
群众利益无小事,东台市检察院立即组织开展实地走访调查,公益诉讼办案组先后实地走访农户108户,通过无人机航拍覆盖农田36万余亩,走访行政主管部门掌握数据238条,准确掌握了保护区附近农户受损情况。在此基础上,2024年1月,东台市检察院决定就野生保护动物致害补偿不到位问题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因保护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政府野生动物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补偿要求,经调查属实并确实需要补偿的,所在地县级政府应当给予补偿。然而,因缺乏明确的补偿细则及标准,相关规定一直以来未得到有效落实。
为了实现野生动物与农业生产的协同保护,2024年1月24日,东台市检察院向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在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同时,从危害防控、技术指导、种群调控、致害补偿、部门协作等方面,建立健全野生保护动物危害防控机制和野生保护动物致害补偿机制。
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积极落实。同年3月11日,《东台市麋鹿、鸟类等野生动物危害防控措施要点》出台,要求各单位加强宣传引导,采取合法、有效的危害防控措施,最大程度减少野生保护动物造成的损失和安全隐患。同时,督促属地政府及沿海相关场圃共投入资金800余万元设置隔离栏70多公里,以有效阻挡野生保护动物对农作物的侵害。此外,行政机关商请联合检察机关共同探索建立全市野生保护动物致害保险补偿机制。
同年4月10日,东台市检察院联合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保险公司等相关单位召开野生保护动物致害补偿工作座谈会议,邀请邵永海及十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参加,最终明确了“主管部门投保、保险公司理赔、人民群众获益”的工作模式。
五个多月后,该项机制生效后的第一笔补偿金1882元被送到了农户李大哥的手中。截至目前,该市已经发放补偿金12笔累计5.6万余元,有力维护了农户利益,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检察机关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与行政单位共同提出保险补偿机制,实现了保护野生动物与农业生产的协同保护!”近日,邵永海又一次来到东台市检察院听取检察工作汇报,对公益诉讼推动野生动物和农业生产保护“双赢”的做法竖起了大拇指。
http://wx.jsjc.gov.cn/tslm/tszs/202502/t20250217_1696779.shtml
编辑:陈莫楠 审编:益申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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