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养猕猴逃至居民区“霸路拦车” 被警方捕获

 时间:2017-06-08 21:55:08来源:中国新闻网

私养猕猴逃至居民区“霸路拦车”被警方捕获

图为伤人后的猕猴在居民屋顶上闲逛逗留 董志光 摄

中新网西双版纳6月8日电(董志光 常国轩)记者8日从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新闻办获悉,近日,一只被私养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逃至居民区中“霸路拦车”,并咬伤一位花甲老人的手臂,被警方捕获。

3日15时许,勐腊县森林公安局接110转警电话称,该县一居民区内有一只猴子出没并咬伤路人,随即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看到伤人的顽猴正在一住宅屋顶闲逛。据了解,伤人的猴子系小区居民管某收养。

10年前管某在家附近的森林里发现了这只仅有拳头大小的猴子,当时猴子右脚掌缺失,左腿被缠绕在棘草中,因为挣扎过度,腿部血迹斑斑。“它叫得太惨了,我就赶紧把它救了起来。”管某表示,获救后的猴子没有逃开,反而像孩子一样依偎在他的裤角,遂将它带回家中救治。“康复以后,它就在我家安家了,和家里的小孩一起长大,还会跟我们撒娇,10年来从没惹过祸,没想到这次会伤人”!

图为几经周折后,民警将伤人的猴子捕获 董志光 摄

图为几经周折后,民警将伤人的猴子捕获 董志光 摄

因小区居民出入频繁,民警担心顽猴再次伤人,便拿出水果等欲诱其上钩,但以失败告终。因该猴体态灵巧,动作机敏,民警不断调整方案,几经周折后将其捕获。

经鉴定,伤人的猴子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目前,伤者已被送至该县人民医院接受治疗,惹事的猕猴暂由该县公安机关喂养,择日将送野生动物收容救助中心或放归自然。

该县森林公安民警提示,未经野生动物保护部门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能驯养、饲养野生动物。如果出现救助野生动物后,无法放归自然的情况,应与当地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联系,交由对方处理。(完)

编辑:唐仁凤 审编:GHB

中国公益新闻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来源注明“中国公益新闻网”的所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公益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公益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公益新闻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我方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5个工作日内告知我方。

4、联系方式:中国公益新闻网 电话:010-57256752  电子邮件:4509524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