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甘肃省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西街派出所收到辖区群众送来的一只疑似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的小型猛禽,民警发现其左翅存在问题无法飞行且精神状态较差,遂立即与甘州分局森林警察大队取得联系,并联合将该动物送至甘州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进行救治。
被救助的红隼(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供图)
经甘州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鉴别,认定该动物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经诊断,该红隼左翅根部骨折、颈部扭伤,决定由动物保护管理站暂时喂养和治疗,待其康复后放归大自然。(朱自涛)
编辑:李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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