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救助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红隼两只

 时间:2017-05-26 13:48:44来源:齐鲁壹点(山东)

德州救助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红隼两只

德州救助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红隼两只

近日,陵城区刘泮村周姓村民报警称,自己钓鱼时,在鱼塘附近的草丛发现了两只不知名的小鸟。区森林公安局民警处警后将小鸟带回区森林公安局。

5月23日,经市森林公安局民警和市野保站工作人员初步观察,这两只小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猛禽类鹰科。根据两只鸟儿的外貌、体态大小和活动能力判断,应为红隼小雏鸟,约30天龄,尚不具备飞行能力,也无外伤。工作人员推测,这两只小红隼应该是22日晚上大风,从高处巢穴刮落到地无法回巢,恰巧被钓鱼的村民发现。随后,森警购买了鲜肉切成小块对两只红隼进行了喂养,但小红隼并未取食。

经过市、区森林公安民警和市野保站工作人员商议,决定将小鸟送回发现地并找到鸟巢或成鸟为最佳救助措施。23日下午,工作人员经过一番周转,找到了小鸟巢穴所在地,根据红隼的筑巢习性和周围环境,推测鸟巢应该在架起高压线的铁塔上,就将两只小红隼放在铁塔下,等待红隼妈妈归来。

市林业局工作人员感谢救助者对猛禽的热心救助,并通过媒体提醒大家,每年4月至7月是鸟类的繁殖期,也是救助较为繁忙的季节。遇到坠巢的雏幼鸟,此时帮助它们最好的办法不是把它们带走饲养,而是尽快把它们放回巢里或巢附近相对安全的地方,让成鸟继续照顾它们。遇到小鸟受伤或它所处的环境不安全时,要尽快联络市森林公安局(2280110)、市野保站(2280022)实施救助。

近年来,市森林公安和市野保站不断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我市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警民联合协作救助野生动物已成常态。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刘潇 通讯员 陈婷婷 王如刚)

编辑:唐仁凤 审编:GH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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