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十堰郧西一男子只因觉得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环颈雉鸡)打鸣的声音好听,便将其圈养,在运输至其他地方斗鸡时,被警方当场查获。
5月15日,十堰市郧西县公安局湖北口派出所民警在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检查时,发现一男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厢内装有两只疑似活体环颈雉鸡。
经查,该男子姓毛,系湖北口乡湖北关村人。2016年9月,毛某在陕西省镇安县茅坪镇花了120元钱买下了两只活体环颈雉鸡,只为听打鸣的声音。平日里毛某把其放在家里的笼子里,听声音,空闲时就将其带去茅坪集镇和别人玩斗鸡。
事发当天,毛某将两只环颈雉鸡运至朋友家斗鸡的途中,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目前,案件已移交郧西县森林公安局,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示:环颈雉鸡俗名野鸡,是科鸟类的一种,属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湖北省二级保护野生动物。2008年,被国家林业局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地野生动物名录》,是国家严禁私自狩猎、宰杀的保护动物,如果人工养殖,并取得相关手续,可以在市场上销售,但必须经动物检疫部门的检疫,安全以后才可以出售。(杨照意)
编辑:唐仁凤 审编:GH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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