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晒的蜂猴
广州日报清远讯(全媒体记者 曹菁 通讯员 刘韶凯摄影报道)日前,清远一男子花300元买下一只小蜂猴做宠物,还在朋友圈晒出来,结果被森林公安“关注”了,他将面临刑事处罚。
据介绍,清远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刑警大队接到网络举报,称城区一男子将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蜂猴当宠物养,还在朋友圈里晒出来。该分局派出便衣侦查员,潜入该男子住宅附近暗访侦查,发现那只蜂猴出现在该男子家中二楼的阳台上。掌握充分证据后,清远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迅速组织警力出击,将该男子家中的蜂猴查获。此外还在他家查获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猎隼。
编辑:唐仁凤 审编:G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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