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人合力才将巨蟒抬起。 熊芮 摄
中新网昆明5月4日电(胡远航 常宗波)记者4日从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新闻办获悉,该州景洪市森林公安民警于3日解救一条被关养了18年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野生蟒。目前,这条巨蟒已被送至西双版纳州热带动物园暂时收容救助。
通报称,5月3日是浴佛节,景洪市勐龙镇曼金湾村村民金晶、玉应叫电话联系景洪市森林公安局,要求移交一条饲养了18年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野生蟒蛇。接报后,景洪巿森林公安局立即联系了相关专家,一起赶到金晶家。
据金晶介绍,该条蟒蛇是其1999年在中缅边界的打洛游玩时购买所得。当时,其在一餐厅看见餐厅老板以80元(人民币,下同)的价格向一个缅甸边民购买了一条身长70厘米、体重2斤7两并且尾巴受伤的小蟒蛇。由于担心小蟒蛇被餐厅宰杀,他花150元将蟒蛇买下带回家中。
金晶称,为给小蟒蛇养伤,他专门建盖水池,并购买兔子、活鸡活鸭等喂食。经过18年精心喂养,蟒蛇的体重已达67斤、身长4米。只要一叫它的傣族名字“岩香”和汉族名字“花花”,它就会从水池中爬出来。
今年4月傣历新年期间,金晶一家看到景洪市森林公安局发放的野生动物保护宣传资料,得知巨蟒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后,决定放生巨蟒并请森林公安帮忙。
移交当日,金晶一家及村里的乡亲还按傣家习俗,请佛爷专门诵经祈福为巨蟒送行。最终,在5个壮汉的合力下将这条巨蟒从水池中捞出,并带到西双版纳州热带动物园暂时收容。
景洪市森林公安局民警表示,由于人工饲养时间太长,巨蟒已丧失了野生捕食能力。在听取野生动物专家的意见后,他们将巨蟒送到动物园暂时寄养。但金晶、玉应叫的愿望是让巨蟒回归自然,这让他们陷入了两难境地。希望社会各界能提供好的建议。
民警同时提示,未经野生动物保护部门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能驯养、饲养野生动物。如果出现救助野生动物后,无法放归自然的情况,应与当地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联系,交由对方处理。(完)
编辑:唐仁凤 审编:G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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