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安部网站消息,自公安部部署开展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专项行动以来,沿江各级和长江航运公安机关迅速行动、主动作为,重拳出击,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打击整治,侦破了一批非法捕捞犯罪案件,掀起第一轮集中打击攻势。为深入推进专项行动,有效震慑此类犯罪行为,公安部决定将100起非法捕捞案列为专项行动第一批部督案件。
公安部要求,各涉案地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抽调精干警力,成立工作专班,依法溯源追查、快侦快诉部督案件。要始终紧盯组织化、团伙化案件,理清犯罪团伙组织结构、利益关系、勾结方式等,切实斩断地下产业链。每起案件要查清犯罪嫌疑人身份、作案渔具来源、船舶类别情况、贩销渠道、犯罪所得、隐案积案等情况,确保查实查细查到位。要强化协作配合,明确打击重点,落实工作措施和办案责任,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行刑衔接、案件移送等制度,形成整体打击合力。要始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突出长江流域332个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过渡结合地带,重点打击、从严惩处组织团伙作案、使用“电毒炸”“绝户网”等恶劣手段方法作案,捕猎、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等行为,以及涉黑涉恶、妨害公务等犯罪活动。要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渔民个人实施且情节轻微的非法捕捞活动以教育引导为主,确保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据了解,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实施以来,公安部迅速启动为期3年的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专项行动,截至目前,沿江各地和长江航运公安机关已侦破非法捕捞刑事案件248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680余人,查获涉案船只1040余艘。
编辑:夏元庆 审编:y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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