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生态学研究所所长张大勇建议,应该禁止或控制穿山甲鳞片入药。笔者为这位代表的建议叫好。
前不久就曾有一则“广西考察时官员请吃穿山甲”的消息引发热议,导致执法部门介入调查,无独有偶,网友“绽放的多多”也多次在微博上晒图称食用穿山甲后被深圳市森林公安分局带走。作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穿山甲在我国已经是极度濒危,捕杀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是要担刑责的,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明确规定了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于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穿山甲的厄运不止于被捕食,由于其鳞片作为中药材列入国家药典,大量的穿山甲因制药之需而遭到杀戮,如某著名中药上市企业就被爆采购3000斤穿山甲片,相对于捕食的行为有刑法进行震慑而言,堂而皇之的“药用”貌似披上了一层合法使用穿山甲的外衣。据张大勇代表说,估计全国一年约需要10万只穿山甲,才能满足中成药的需要,这个数量是惊人的,但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禁止出售、购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如果由于科研、饲养繁殖、展示展演等特殊需要,要经省级主管部门批准。
已经有大量的发现,穿山甲鳞片的主要成分其实就是角蛋白,和人的指甲以及猪、羊、牛的趾甲成分是一样的。如此,穿山甲鳞片的药用价值有多大?这本身就值得怀疑,如果真要在中成药里使用穿山甲鳞片,那替代物也很易找到,禁止穿山甲入药既遵守了法律也不碍中医。
许昔龙(著名律师)
编辑:唐仁凤 审编:GH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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