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科技部社会发展科技司司长吴远彬公布,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的团队检测了4800份猪、禽、犬、猫样本均为阴性,初步排除新冠病毒来源于家禽、家畜和猫狗的可能性。而在过去的一个月中,受传言影响,很多猫狗宠物被主人丢弃、生命被他人轻易践踏。
疫情之下,小动物何辜?活埋、焚烧、摔死宠物的暴行,为何在今日依然存在?当社区未经主人同意杀害宠物,宠物主人有没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对于这些现象,我们能进行哪些伦理学方面的思考?为了回答以上问题,我们采访了动物保护人士、律师和伦理研究者。
首都爱护动物协会创始人秦肖娜在考察各国流浪动物管理时从未发现有猫狗导致的瘟疫流行;律师安翔提到对小动物“先杀为儆”是一种违法行为;学者钱永祥认为,能否善待动物,反映了一个人、一个民族的道德品性。动物保护自从它诞生之日起便伴随争议,人类游离在生态道德与自我中心主义之间,在相关领域进行着激烈的辩论,本次疫情中亦如是。或许我们应该借此反思人类在与动物相处的过程中的无知与疯狂,学会尊重那些曾经不为人所尊重的生命。
历史上从未发生过由猫狗引发的瘟疫。
“我考察过流浪动物比较多的泰国、尼泊尔等等国家,流浪猫狗在公共场所自由游荡,人和动物互不侵犯,相安无事,也没有听说导致瘟疫。”
记者:对疫情中发生的扑杀猫狗的现象,你如何看待?
秦肖娜:宠物越来越多进入中国人家庭,是改革开放后开始的。目前已经成为许多家庭生活需要和精神依托。如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等,许多被作为家庭成员,不可缺少。在过去,北京不止一次发生过养的小狗被警察没收、老人痛之欲绝的事。
宠物与人类互相依存的关系应该得到尊重。但有些人养宠物仅仅是为了玩乐,没有把动物看作是生命。这与每个人的家庭教养有关,也与每个人的责任感有关。因此遇到问题就会出现各种表现。对自己所养动物没有责任心的人,很难想象他对社会对家人有责任心。
同时,政府有责任在灾难临头时,采取有科学依据的措施。不应该做没有科学根据就滥杀无辜的事。政府做出榜样,民众就会减少没有理性的各种行为。现在有些政府部门首先就乱了阵脚,没有任何科学依据就开始利用政府资源扑杀猫狗,搅乱了抗疫的视线,制造了动物恐慌,民众就会效而仿之。
记者:在城市里,许多人都将动物(尤其是流浪的)视为潜在的病毒细菌传播者。
秦肖娜:人类养猫狗作为伴侣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现在世界上每个国家都有千千万万家庭养有宠物,尤其在欧美,几乎家家有猫狗,而且是非常亲密的日常生活接触。从历史到现实没有一次瘟疫是由猫狗引发的。我考察过流浪动物比较多的泰国、尼泊尔等等国家,流浪猫狗在公共场所自由游荡,人和动物互不侵犯,相安无事,也没有听说导致瘟疫。
人与动物的关系其实可以类比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我国民众长期受生活环境影响,普遍存在心理不安全感,有过度防备他人的习惯,这种心理对动物也存在。人的紧张情绪造成中国的动物们对人也紧张,见人就躲、乱跑。主动伤人的流浪动物其实非常少见,人不去伤害动物是最主要的。
记者:对于流浪的猫狗,有什么理想的救助方案?以及,中国政府在这方面的资源投入大概是怎样的?
秦肖娜:流浪动物在世界各国各地都存在,如何管理是展示一个政府施政理念和施政能力的窗口。是人道、科学有效还是野蛮,后果完全不同。各国在这方面有许多已经成功的经验与教训,我们完全可以借鉴。尤其是台湾在管理流浪动物方面做得比较有效,主要是具有敬畏悲悯之心,对动物不乱来。其次是真心实意依靠民间动物慈善团体,发挥他们的爱心和专业特长,共同做,一起努力才可以逐渐把流浪动物的问题做好。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协会多年来一直出主意、做调查、与基层救助志愿者沟通,努力与政府机构合作,流浪猫的问题解决得比较好。北京市每年有财政拨款为流浪猫做绝育,认可流浪猫是城市环境生物链中的一环,对于抑制鼠患,保护城市生态平衡具有积极意义。对于流浪狗的管理,大连市做得比较好,可以借鉴。具体的工作另有文章总结。关键是政府管理部门需要调整心态与理念,放弃一点利益与民间动物慈善组织合作,就会做得更好。另外严格管理商业宠物繁殖,加大以领养代替购买的宣传力度也是当务之急。
不能凭借自己的猜测对动物“先杀为儆”
“……站在未染疫的角度上,我居高临下地看你们这些疑似染疫和已经染疫的人……这个时候我对你采取越严厉的措施,就越有利于防护我自己。这就是这种行为的心态。它已经不是依法防疫的心态。”
记者:这次疫情中出现了很多侵犯小动物权益的现象,有什么方式可以帮助宠物的主人维权呢?
安翔:先不说维权,我们先说一下这样的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吧。我们国家涉及这类问题的法律一共有两部,一部是《传染病防治法》,另一部是《动物防疫法》。前者是关于人类传染病的,但是可能有些动物会加剧疾病传播,所以要对它们进行相应的隔离或扑杀,这个的确是有法律依据的。
但是要注意,这个前提是你得确定这个动物是染疫的。你没有确定染疫,就不能凭着自己的猜测,对动物们“先杀为儆”。这个没有任何道理。它完全超越了科学与法律的边界,这是对别人财产权和精神权的肆无忌惮的伤害。如果这种伤害来自于相关的公权力部门,那么这个公权力就是典型的行政乱作为。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动物防疫法》主要是防范动物疫病,但其中也有一部分人畜共患病的内容,比如说狂犬病。在这部法律中,首先你要明确有动物疫情发生,这个疫情也是分一类二类三类的,凭不同的疫情,确定的部门也是不一样的,有的是县级以上,有的是要到省级甚至通报给国务院备案,才能确定有什么样等级的疫情发生,然后针对不同的疫情要划定地点,一个叫疫点,一个叫疫区,一个叫易感染区,在不同的范围之内采取相应的措施,而不是一股脑地把所有易受感染区的动物全部杀光。这是完全无视法律与科学的。
所以,我要说的是,到目前为止,所有官方的说法,包括世界卫生组织的说法,都说得很明确,并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猫和狗会传染新型冠状病毒。这种做法在科学上是没有依据的。另一点从《动物防疫法》的角度来讲,你现在也没有宣布有动物疫病啊,在没有确定发生动物疫病的情况下就先开始杀动物,这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记者:那么为何这种行为会在民众间自发地发生呢?
安翔:这种行为首先我定性为违法行为。另外,这也是一种自私心理的行为,是一种卑劣的、完全不顾他人利益的行为,就有点“一上脚踏板,立刻变心眼”的感觉——反正我现在站在未染疫的角度上,我居高临下地看你们这些疑似染疫和已经染疫的人,你们的一切权利都不是权利,因为这个时候我对你采取越严厉的措施,就越有利于防护我自己。这就是这种行为的心态。它已经不是依法防疫的心态。
所以回答你刚才维权的问题。这肯定是违法的行为,但这种行为可能是来自于当地的公权力。可能你得通过国务院之前公布的防疫方面的举报渠道来维权。如果猫狗已经被杀死了,那可能只能通过事后的方式,例如像纪检部门举报行政乱作为等等,来进行追究和处罚。如果是民事责任,则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
记者:除此之外,还有些猫狗的主人出于对疫情的恐惧,自己遗弃或杀害了饲养多年的宠物。对这种行为,我们国家的法律有相应的惩罚条款吗?
安翔:各个地方会有自己的养犬管理办法,很多地方都有。猫的好像没有。
记者:只有犬类的,没有其他宠物的?
安翔:对。犬类的大部分地方都有,其他的没有。
记者:为什么会这样?
安翔:这个你只能去问立法部门了。可能是觉得“狂犬病”这三个字里面有个“犬”吧,所以要先把狗管好了。所以,有些时候你会发现,有些事情是带着点戏剧色彩的。你肯定也了解,猫感染狂犬病的几率一点都不比狗低。
接着咱们把话说回来,这个行为如果涉及养犬管理方案的话,他肯定是有违法的因素。但是我想给他们找一个稍微客观的理由,就是说如果一个地方都在不讲法律和科学地宣传猫和狗可能会染疫的谣言,甚至于还以实际行动去扑杀别人的猫狗,那么,你让这些不明所以的宠物主人如何不产生恐慌呢?
动物伦理,为了尊重曾经不被尊重的生命
“生态理性与人类理性之间有冲突吗?我认为,生态理性,不过就是一种知道谦虚、知道自我克制的人类理性,其间不必有冲突的。”
记者:疫情中出现了将恐惧投射于宠物的虐杀宠物事件,但有新闻指出并无证据证明猫狗会感染病毒。你如何看待这种行为心理?
钱永祥:发生疫情的时候虐杀宠物,是恐惧之下的歇斯底里行为,反映了当事人缺乏相关的常识。如果连这种关于动物、关于疫病传播的基本常识都缺乏,却又敢于判决宠物的死刑,这人其实并没有饲养宠物的基本条件。
话说回来,饲主与宠物之间应该有相当程度的情感联系,因此通常宠物会有名字,代表饲主赋予宠物某种人格,起码不会把宠物当成食物,反而会把宠物看成家庭成员,看成寄托自己情感的对象。一般人在宠物病危之时,为了减少它的痛苦,可能会考虑以安乐死的方式结束它的生命。这也是一种出于情感的不得已的做法。对比之下,只因为疫病流行,竟以残酷的方式杀死完全无辜的宠物(例如从高楼上扔出去摔死),这种人在情感上是虚假的,也缺乏对身边生命的起码的尊重。
记者:在平时人与宠物的相处中,还存在着哪些对动物权利的伤害(尤其是无意识的)?
钱永祥:人类出于各种动机饲养宠物,有些人本来就喜欢小动物,希望生活里有个小生命作伴,但也有很多人是为了好玩、为了解闷,为了炫耀,把动物变成玩具,当成工具。有人把动物打扮得像洋娃娃,拿动物给小孩子当玩具;更有残忍的饲主为了自己的方便,会切断狗的声带以免吠叫吵人,会去除猫的趾爪以避免破坏家具。宠物繁殖业为了配合宠物市场的潮流,会随意配种改造动物,造成动物的健康与生活问题,对动物造成严重的伤害。这些做法,都是在伤害动物,而不是宠爱动物。
要知道,所谓“爱”一个生命,必须是从他的角度去理解他的需求、愿望,而不是根据你自己的需求、愿望去支配他。爱一个人是这样,爱你的宠物也是一样。但经常可以见到,父母、夫妻、情人以“爱”为名,其实是在占有、支配、勒索他所爱的对方,甚至于演变成病态的关系。这种“爱之”变成“害之”的现象,在人类与宠物的关系之中更经常见到。
我的建议是,如果你不能承认动物有它自己的生命,需要你理解、尊重、爱惜、照顾,你最好不要养宠物。切记动物有属于自己的生命,你不可以把它看成你的玩具、你的工具。
记者:动物保护为何会遇到无力的瓶颈?例如,湖南最近的一家养殖场出现了H5N1流感,为了保护人类,只能将上万只肉鸡批量扑杀。对动物来说这是残忍的,但为了防止病毒又必须这么做。
钱永祥:保护动物本来就是一件极其困难的工作。人类已经习惯于人类中心主义,因为把人类看成宇宙的中心,把所有的动物、植物、山川、河流都看成人类的工具,人类的资源,可以尽情利用,当然最符合人类的利益,也最能满足人类的自大与虚荣。要反过来保护动物,当然会妨碍人类的既得利益,也就必然会引起人类的抗议、抵制。动物保护之难,原因在此。其实只要人类自我节制,人类跟动物是可以在这个地球上共存的。但是人类偏偏要放情纵欲,例如为了利润、为了口腹之欲,大规模集中饲养鸡、猪等肉用动物,一旦暴发疫情,又要大规模地扑杀。人类造孽,祸及动物。这是我的评语。
新京报:疫情暴发后,有许多人感慨这是一场“大自然对人类的报复”。然而人类社会在发展过程中又无可避免地会侵占野生动物的生存资源。你如何看待这种矛盾?
钱永祥:人类在发展过程中一直在开发、掠夺大自然,但是近代的生态思考也早已在提醒人类,这种掠夺要有限度,不然人类得付出极大的代价。到了21世纪,面对气候变迁全球暖化的威胁,这种生态思考已经成为现实的要求。
问题是,到了个人的层次,由于缺乏宏观的生态视野,就需要由国家立法来保护生态,不能容许个人的私利伤害到人类的共同利益。侵占野生动物的生存资源,当然对于生态会构成严重的伤害。许多物种会消失,自然环境会遭到破坏,许多前所未闻的疫病会进入人类的生活圈。这时候,国家有责任积极立法,限制人类的扩张,保护野生动物的栖地,在人类利益与大自然(包括野生动物)的永续生存之间维持平衡。
记者:我们对于动物伦理的关注才刚刚开始,其实有相当一部分人不认可把道德扩展到动物保护层面。你认为讨论动物伦理的必要性在于哪里?
钱永祥:著名的动物伦理学家彼得·辛格说过,道德像是一个“不断扩大的圈子”,不断把原先被排斥在道德关怀圈子之外的生命,纳入道德保护的范围。以前的人排斥女性,排斥有色人种,排斥同性恋,排斥非我族类,排斥异教徒,排斥政治上的异己,排斥下层阶级低端人口,但是随着人类道德意识的进步,昔日被排斥的异类,逐渐被纳入“我们”的生活圈。几十年来的动物保护运动,正是希望把动物也纳入这个“不断扩大的圈子”里。动物伦理学,就是要为这个“扩大”找到道德哲学的依据。在这方面,已经有许多精彩严谨的著作了。今天如果有人反对把道德考虑扩展到动物层面,就像是反对女性的平等、有色人种的平等一样,是很荒唐的事情。
其实,一个人如何对待动物,反映着这个人的心性、品格。一个民族的道德进步程度,也反映在这个民族是不是能够善待动物。动物伦理能让我们学习到尊重生命,培养怜悯心,意识到人类的暴力带给动物极其庞大的苦难,也警觉到我们每日的盘中餐竟是血腥的死亡所堆积而成。动物伦理的思考,确实是人类道德教育的一环,不能忽视。
记者:你认为生态理性与人类理性是否存在冲突?这次疫情,在生态伦理方面,给你带来最重要的反思是什么?
钱永祥:生态理性与人类理性之间有冲突吗?我认为,生态理性,不过就是一种知道谦虚、知道自我克制的人类理性,其间不必有冲突的。这次疫情给我的启示是:人类的生命很脆弱,人类的能力也非常有限,我们永远要以谦虚、尊重的态度去面对大自然,面对动物。
题图来自电影《一条狗的使命》。
编辑:GJL 审编: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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