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幼崽“落难”,民警当“奶爸”买肉喂食

 时间:2019-07-03 00:05:05来源: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7月1日讯(记者关前裕 通讯员刘璨 张倩)6月30日下午,枣阳市公安局熊集派出所接来了4个身份“特殊”的“小萌娃”——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幼崽,呆头呆脑的样子十分惹人疼爱。

当日16时许,熊集派出所值班民警段尹春接到辖区村民梁某报警称:自家门前树上掉下来了一只幼鸟,样子像鹰,毛色为灰色,像是猫头鹰,树上还有3只。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通过核查对比,确认该禽类为野生猫头鹰,学名雕鸮,是体型较大的猫头鹰种类,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经观察,4只幼弱的猫头鹰从外观看不出有受伤迹像,但好像被“父母”遗弃,也无法自主飞翔觅食,长时间未进食导致精神十分萎靡。为了让小猫头鹰能够健康回归自然,民警立即将其装进笼子里带回了派出所暂时照顾,等待襄阳市珍禽救助站工作人员救助。 小猫头鹰有点萌儿,四双大眼睛一眨一眨的,“警惕”地看着周边的民警,对送来的水和食物就是不理不睬。实在没办法,民警段尹春上网查找资料了解猫头鹰的生活习惯,根据它喜欢肉食的习性,到集市买来鲜肉剁成肉丝,临时当起了“奶爸”用镊子将肉一点一点的细心喂到小猫头鹰嘴里。

7月1日10时许,襄阳市珍禽救助站工作人员赶到派出所,将猫头鹰带走并对其进行专业喂养救助,待其成年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再放归大自然。

编辑:廖玺娇 审编:junyu

中国公益新闻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来源注明“中国公益新闻网”的所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公益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公益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公益新闻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我方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5个工作日内告知我方。

4、联系方式:中国公益新闻网 电话:010-57256752  电子邮件:4509524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