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西藏网讯 6月18日16时许,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墨竹工卡县自然资源局接到嘎则新区搬迁点通报,在小区内发现幼隼3只,为保护动物安全,当即安置在警务室内,请求专员前来辨别处置。接到通报后,墨竹工卡县自然资源局迅速组织工作人员前往搬迁点查看。
图为被救助动物。图片由拉萨市林业与草原局提供
经初步鉴定,3只幼隼拟为红隼,为国家重点保护动物,体表无损伤。为确保幼隼健康成长,墨竹工卡县自然资源局将3只幼隼带至县苗圃中心详细检查,确认幼隼身体状态良好,具备自主生存能力。鉴于红隼处于幼龄且苗圃中心生态环境较好,墨竹工卡县自然资源局将其就地放飞,让其重回大自然。(中国西藏网 记者/赵耀)
图为被救助动物。图片由拉萨市林业与草原局提供
编辑:廖玺娇 审编:jun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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