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晚,接群众电话称,在黎平县水口镇捡到一只体型硕大的“不明鸟类”,水口镇政府立即组织镇林业站、派出所等单位人员前往群众家中进行调查。
经林业站专业人员确认,该“不明鸟类”为“猴面鹰”,学名:草鸮,也就是我们俗称的猫头鹰的一种,可能由于近日接连大雨,导致羽毛被淋湿,无法飞行而落单,被群众发现后带回家中看护。
据悉,猴面鹰面盘扁平,呈心脏形,白色或灰棕色,四周有暗栗色边缘,似猴脸,长满绒毛,一双深圆大眼,嘴黄褐色,嘴喙不尖,鹰身鹰爪,故俗名“猴面鹰”。并于1989年列入中国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1996列入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为稀有等级,1997年列入《华盛顿公约》CITES濒危野生动物。目前,猴面鹰已经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2012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
水口镇政府当即对该群众向有关部门报告发现解救野生动物的行为进行了表扬,同时组织人员对此次发现的猴面鹰进行了身体检查,确认其身体健康后,于次日成功放归野外。
历年来,水口镇重视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今年入春以来,各类野生动物活动日渐频繁,野生植物生长茂盛,为确保野生动植物正常生存繁衍,维护生态平衡,水口镇通过张贴公告、发放宣传资料、广播告知、召开鼓楼会、院坝会、座谈会和生态护林员定期巡山检查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政策,积极号召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提升群众保护生态环境意识,取得良好宣传效果。(潘年洁)
编辑:廖玺娇 审编:jun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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